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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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14日我局拟对《****清溪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12

传真:0835-****025

通讯地址:**市雨**羌**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清溪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地点:**市**县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清奕****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拟在**省**市**县清溪镇、双溪乡、九襄镇、安乐镇、马烈乡、顺河彝族乡境内实施****清溪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经****委员会备案(川发改能源〔2026〕69号),建设内容主要为:**清溪升压站-瀑布沟500kV汇集站的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59.1千米,线路起于**清溪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采用单回架空线路向东南架设至瀑布沟500kV汇集站220kV进线构架。全线采用单回架空架设,全线导线采用三角排列及水平排列方式,其中三角排列段约32.17千米,水平排列段约26.93千米,均为双分裂,导线截面积2×240平方毫米,设计额定输送电流为553A。同时沿线路**2根48芯OPGW架空复合光缆,长度为2×66.1千米。项目总投资118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万元,占总投资的1.2%。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主体工程:线路路径总长59.1千米,全线为单回架空线路。导线型号:10毫米和15毫米冰区导线采用2×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20毫米冰区导线采用2×JL/G1A-240/55钢芯铝绞线,30毫米冰区导线采用2×JLHA3/G1A-240/55钢芯铝合金绞线,导线截面 2×240平方毫米;导线排列方式:全线导线呈三角及水平排列方式,其中三角排列32.17千米,水平排列26.93千米,均为双分裂,分裂间距400毫米(其中轻冰区相导线采用垂直排列方式,重冰区相导线设计采用加装间隔棒的水平排列方式);额定输送电流:设计额定输送电流为553A。铁塔数量及塔基占地面积:全线杆塔140基,塔基永久占地1.4381平方公顷。

2.辅助工程:线路全线设2根24芯OPGW-120光缆,长度为2×66.1千米。

3.临时工程:包括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约16132平方米;设置6处牵张场,临时占地约1577平方米;设置10处索道及料场临时占地,临时占地4184平方米;人抬便道长5985米,宽0.8米,临时占地为4788平方米。

4.环保工程:施工时对临时挖土进行遮盖,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依托沿线居民既有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弃土堆放在铁塔下方夯实,边坡塔基回填剩余弃土;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设置临时堆土截排水设施。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一)施工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塔基施工临时场地内设置的简易沉砂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产生的泥浆用于塔基内铁塔基础硬化处理;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线路施工塔基处基础开挖时,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施工地面和路面定期进行洒水,尽快清除撒落在路面的渣土。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及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修理,避免事故状态下机械及汽车尾气超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与保养,尽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土石方用于回填,剩余弃土堆放在铁塔下方夯实;位于边坡的塔基,回填后剩余弃土采用浆砌石挡土墙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废润滑油、废柴油等油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细化施工方案及线路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运输车辆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路线行驶;塔基施工临时占地选择在塔基附近平坦、植被稀疏地带,避让林木生长较为密集的区域;牵张场尽量靠近既有道路处,便于材料运输,以减少场地平整引起的水土流失;塔材、金具等材料在施工现场集中堆放,及时组装,以减少对植被的占压;施工过程中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和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活动,严禁进入施工区域之外的保护区其他区域,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弃渣排入水体,避免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塔基采用人工开挖方式,不使用灌注桩基础,严禁爆破,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塔基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和土石方开挖量,以减少基础开挖导致的土地扰动。施工前对临时占地区域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和集中堆放,并设置的表土堆存区域做好覆盖、养护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二)运营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减弱线路产生的电磁性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线路导线对地最低高度13.5米;线路与其他电力线路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相应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恢复原有生态功能,对各路段裸露地面进行覆土恢复植被;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尽量不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在塔位和输电线路上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同时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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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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