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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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乡村**人才战略部署,全面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培育质量与实施成效,现面向**省范围内公开遴选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400人,其中,常规培训200人:粮油产业(小麦)培训100人、园艺作物(蔬菜)培训50人、园艺作物(食用菌)培训50人;专题培训200人:农机手(无人机)技能提升专题培训100人、数字化(农村电商)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100人。

培育类型

培育主题

班次

人数

常规培训

粮油产业(小麦)

2

100

园艺作物(蔬菜)

1

50

园艺作物(食用菌)

1

50

专题培训

农机手(无人机)技能应用能力提升

2

100

数字化(农村电商)技能应用能力提升

2

100

合计


8

400

二、遴选范围

**省内具备开展相应主题农民教育培训资质和条件的培育机构。

三、申报条件

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五)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在以往的培训活动中无重大投诉或纠纷事件,未受到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等。

鼓励涉农院校、科研院所等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积极承接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

四、遴选程序

(一)****门户网站公告。

(二)相关主体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申报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统一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条件评估。

****农业农村局结合申报单位培训能力、专业优势等情况,择优拟定培训机构,并将遴选结果在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申报材料

(一)《**市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二)机构简介和专业优势说明。

(三)营业执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无违法记录证明、机构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食宿环境等硬件条件证明材料(附照片)。

(五)师资情况说明,包括专兼职教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经历等证明材料。

(六)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制度。

(七)以往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协议)、验收报告、培训档案等。

(八)体现本单位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效的佐证材料,如学员反馈、典型案例、带动增收、获奖情况等,培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等。

(九)针对本项目需求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书》,内容应包括:培育目标、培育内容、课程设计、教学方式、时间安排、保障措施、跟踪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预期效果等。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结合自身优势申报相应主题,不得申报所有主题班次。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4月22日前,将申报表和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电子版(PDF)、****农业农村局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永久拉入机构遴选黑名单。

(四)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本公告由****科技教育科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范衬衬

联系方式:0394-****016 ****@163.com

附件:《**市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

2026年4月15日

**市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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