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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有关要求,我局委托鸡****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省**市**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满庭芳华一期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67-****839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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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
附件:1.**省**市**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满庭芳华一期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附件:2.专家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