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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磐东街道阳美路及其附属设施改造工程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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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各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的**市**区磐东街道阳美路及其附属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已于2026年4月13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因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误,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原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现变更为: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二、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现变更为:
1.4.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并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逾期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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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