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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15
| 项目名称 | VOCs治理项目-活性炭吸附单元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富侨大道14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韦海青 |
| 联系人 | 韦海青 | 联系电话 | 182****1598 |
| 项目投资(万元) | 7.5 | 环保投资(万元) | 7.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23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废气处理工艺末端增加一套除雾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风量为5000-10000立方每小时。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生产工艺废气和导热油炉废气采取喷淋-布袋-脱漏脱销-活性炭措施后通过30米高排放筒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除雾器出水采取收集措施后通过泵排放至脱硝液池回用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活性炭吸附单元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称重、登记后,入库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噪声为风机噪声,经建筑隔声后,对环境影响小。 | ||
| 承诺: 韦海青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韦海青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