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治理项目-活性炭吸附单元

审批
广西-南宁-隆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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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15

项目名称 VOCs治理项目-活性炭吸附单元
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县富侨大道14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韦海青
联系人 韦海青 联系电话 182****1598
项目投资(万元) 7.5 环保投资(万元) 7.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4-23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废气处理工艺末端增加一套除雾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风量为5000-10000立方每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生产工艺废气和导热油炉废气采取喷淋-布袋-脱漏脱销-活性炭措施后通过30米高排放筒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除雾器出水采取收集措施后通过泵排放至脱硝液池回用
固废 环保措施:
活性炭吸附单元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称重、登记后,入库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噪声为风机噪声,经建筑隔声后,对环境影响小。
承诺: 韦海青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韦海青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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