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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区**东路甲字一号 | 3,285,916.31元 | 87.93 |
合同包1(西十高铁**站连接线工程考古发掘劳务配合服务(阶段性)):
服务类(****)
| 1 | 其他服务 | 完成西十高铁**站连接线工程考古发掘劳务配合服务工作 | **市**县 | 1.供应商应对自身安全负责,要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规定。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考古工地安全协议》的相关要求,遵守考古工地的安全规定,确保考古工地的项目安全、人员安全和文物安全。 2.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开工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对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安全警示教育,提**全意识,防止和避免因工作失误和安全措施不到位诱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3.供应商在考古发掘工作中对发现的古遗址、古墓葬等地下文物古迹负有看管保护的责任,并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 4.供应商考古驻地的所有工作人员、财物、设备、设施以及暂存文物标本的文物库房等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驻地暂存文物和标本的临时文物库房,必须符合有关存放文物的安全要求。 5.如被确认中标,则供应商于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人员必须配备到位,若需更换人员应先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替换的人员不低于被替换的人员的资质等级及工作能力。 6.中标单位应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作任务再委托其他个人和机构。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如遇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或重大考古发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服务期限。 | 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合格”要求。 | 3,285,916.31 |
张华(采购人代表)、董译繁、张蕴、訾改林、张朝霞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西十高铁**站连接线工程考古发掘劳务配合服务(阶段性) | 2.829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县蓝关街道长坪路82号
联系方式:137****0910
名称:****
地址:**省**市未****开发区**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联系方式:195****3649
项目联系人:秦瑶、李博飞
电话:195****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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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