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连接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绍兴-上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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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连接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5 14:06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连接线项目

**市越**、**区

****

项目起点位于现状群贤路邵家娄1号桥上,桩号K6+954.506,终点位于群贤路邵家娄2号**侧的路基段,桩号K8+366.278。沿线经过越**陶堰街道和**区道墟街道。主线改造长度约1.412km,设4条匝道,匝道利用现状道路改造,匝道总长约1.618km。本项目**高架桥779.1m/1 座,平面交叉1处,港湾式公交站改建1处。全线总占地106.2亩,不涉及新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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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废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计划和文明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洒水喷雾、加蓬覆盖等降尘抑尘工作,确保各类施工期扬尘满足相应限值要求。

废水:合理处置各类施工期废水,防止施工期间污水进入周边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固废:对施工期产生的工程弃渣、淤泥等和营运期路面垃圾进行清运和综合利用。

生态保护和恢复:落实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道路生态绿化与景观设计,做到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0219 传真:0575-****4938

通讯地址:**市越**洋**路699****中心****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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