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环境局**分局
拟对******申家泊110****电站第**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申家泊110****电站第**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579
通讯地址:林****学院路交****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编:456550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申家泊110****电站第**主变扩建工程 | **市陵阳镇 | **** |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申家泊110****电站第**主变扩建工程位于**市陵阳镇北辛庄村东北约200m、安姚公**50m。申家泊110kV变电站终期规划主变规模3×63MVA,主变户外布置,现状已建2×63MVA(1号和2号主变)。本期扩建3号主变,主变容量63MVA;本期3号主变10kV侧新增(5+5)Mvar电容器组。本期不新增出线,主变扩建工程均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占地。 该项目总投资1333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15%。 | 1.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2.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3.扩建的第**主变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站址厂界噪声、站址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4.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5.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声环境满足国家标准。 6.******申家泊110****电站第**主变扩建工程依托现有2m3化粪池和30m3事故油池,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7. 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指挥领导机构,以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8.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9.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本批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