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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3********57358X0 | 建设单位法人:田辉 |
| 霍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经十路16766号 |
| 碳-14药物临床试验室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经十路16766号 |
| 经度:117.03506 纬度: 36.6471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21 |
| 济环辐表审〔2023〕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 |
| 23 | 运营单位名称:****大学****医院(****) |
| 123********57358X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大学****医院(****) |
| 123********57358X0 | 验收监测单位:**丹****公司,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公司 |
| 913********6887493,121********8853130,****0100MA3CKBFWXW | 竣工时间:2025-01-30 |
| 2025-05-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30 |
| 2026-03-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12qzmMV |
| 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于门诊医技综合楼南楼9层西北角,利用现有临床试验室房间改造建设一处碳-14药物临床试验室,用于开展新药研发中的碳-14代谢试验。标记有碳-14的药物由厂家进行制备、标记和分装,****医院,医院无需药物订购、药物制备、标记以及分装。医院开展该试验仅涉及给受试者施药,收集受试者排泄物、血液、呕吐物等生物样品,经简单预处理后,由厂家委****医院收集的生物样品进行试验检验分析,生产厂家根据试验分析结果,了解药物的代谢特点和代谢路径,得出试验结果和试验数据。项目仅开展标记有碳-14的药物临床试验,不开展其他核素试验,日最大操作量5.92×107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5.92×106Bq,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实际建设情况:于门诊医技综合楼南楼9层西北角,利用现有临床试验室房间改造建设一处碳-14药物临床试验室,用于开展新药研发中的碳-14代谢试验。标记有碳-14的药物由厂家进行制备、标记和分装,****医院,医院无需药物订购、药物制备、标记以及分装。医院开展该试验仅涉及给受试者施药,收集受试者排泄物、血液、呕吐物等生物样品,经简单预处理后,由厂家委****医院收集的生物样品进行试验检验分析,生产厂家根据试验分析结果,了解药物的代谢特点和代谢路径,得出试验结果和试验数据。项目实际仅开展标记有碳-14的药物临床试验,不开展其他核素试验,日最大操作量5.92×107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5.92×106Bq,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做好放射性废气的处置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通风设计方案,设置通风系统,放射性废气经专用管道收集,活性炭过滤装置过滤后排放,确保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的相关规定。 碳-14药物临床试验室通风系统独立,分别设置了场所排风系统、病房排风系统和通风橱排风系统。场所排风管道、病房排风管道和通风橱排风管道自场所西侧穿墙体后向上至楼顶,3个排风管道均在靠近末端位置设置活性炭过滤装置,经各自活性炭过滤装置后合并为1个排气筒,高于楼顶排放,排气筒排风量为7700m3/h。各排风管道设置止逆阀,防止气流回流和交叉污染。 做好放射性废水的处置工作。须经放射性废水收集桶收集,经检测,满足下列要求,可排入流量大于10倍排放流量的普通下水道,并对每次排放作好记录: (1)碳-14活度浓度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解控水平1×104Bq/g(约为1×107Bq/L); (2)每一次排放活度不得超过3.45×107Bq,且每次排放后用不少于3倍排放量的水进行冲洗; (3)每月排放总活度不得超过3.45×108Bq; 经检测,碳-14活度浓度高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解控水平、排放超过规定的一次排放限值和月排放限值的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排放或处置前放射性废水暂存于污物间。 | 实际建设情况:经查阅施工资料和现场勘查,场所内排风管道布置与环评一致。碳-14药物临床试验室通风系统独立,分别设置了场所排风系统、病房排风系统和通风橱排风系统。场所排风管道、病房排风管道和通风橱排风管道自场所西侧穿墙体后向上至楼顶,3个排风管道均在靠近末端位置设置活性炭过滤装置,经各自活性炭过滤装置后合并为1个排气筒,高于楼顶排放. 经查阅施工资料和现场勘查,排水系统建设与环评一致。 项目设置放射性废水收集桶及液体闪烁计数分析仪,项目废水经检测满足标准要求后排入流量大于10倍排放流量的普通下水道,并对每次排放作好记录。 本项目排放或处置前的****实验室内的污物间。 |
| 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碳-14药物临床试验室位于门诊医技综合楼南楼9层西北角,工作场所包括核素暂存室、C-14样品预处理室、C-14样品暂存室、2间病房、值班室(含卫生间)、受试者专用卫生间(旱厕)、污物间、被服间、卫生通过间(含淋浴)、保洁间等。 碳-14药物临床试验室根据试验需要,合理设计场所布局,污物间、核素暂存室、病房、样品预处理室、样品暂存室等区域相对集中,值班室为工作人员夜间值班用。场所出入口设置门禁,有效限制给药后患者的活动空间,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场所出入口设计有卫生通过间,卫生通过间内设置防护用品、可更换衣物、冲洗设施和淋浴、表面污染监测设备;控制区内设置有受试者专用卫生间(旱厕),用于受试者排泄物收集;受试者离开出口处为临床试验室走廊,出口未设置在门诊大厅或收费处等人员稠密区域;保洁间内监督区用洁具和控制区用洁具分开。 场所内西侧及南侧布置核素暂存室、样品预处理室、样品暂存室、病房等高活区域,东侧布置卫生通过间、保洁间、值班室等低活区域。分别设置了人员通道和放射性物质通道,防止交叉污染。 对碳-14药物临床试验室进行分区管理,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在控制区边界和其他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碳-14应贮存在专门场所的贮存容器或保险箱内,定期进行辐射水平监测,无关人员不应入内。设置合理的人流、物流通道,建立使用核素台账制度,做到账物相符。对工作场所定期巡检,按要求配备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相关要求。 控制区内地板和墙壁接缝为无缝设计,地板设计为耐酸碱、易清洗的PVC地胶,墙面2m以下涂耐酸碱、易清洁的油漆。工作台面表面拟采用易清洗、不渗透、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和去污的不锈钢材料。满足HJ1188-2021第6.2.1款以及《****实验室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要求》(WS457-2014)中5.4款、5.8款有关要求。 试验室墙体为12cm轻质砖、24cm混凝土,室顶和底板均为12cm混凝土,门和窗为普通门窗。 核素暂存室加锁,设置监控,****办公室显示器、****医院监控内网,****中心,并入**部门。建立放射性药物台,确保物账相符。 场所出入口、值班室门、卫生通过间、C-14样品预处理室等均设置门禁,无关人员禁止通过。污物间和被服间均设置门锁,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位置不变,工作场所设置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场所出入口设置门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场所出入口设置卫生通过间,内设防护用品、可更换衣物、冲洗设备和淋浴、表面污染监测设施。场所内控制区设置受试者专用卫生间,保洁间内监督区、控制区用洁具分开存放等。 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对实验室内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在控制区边界及其他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碳-14贮存在核素暂存室的专用冰箱内,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且设置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实验室内设置合理的人流、物流通道,建立了使用核素台账制度,按要求配备了防护用品,并对工作场所定期巡检,可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经查阅施工资料和现场勘查,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经现场实际监测可知,可对碳-14外照射进行有效屏蔽。 经现场勘查,以上安全防盗设施与环评一致。在核素暂存室加锁并设监控,****办公室****医院监控内网,****中心并入**部门。场所出入口等均设置门禁,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污物间和被服间设置门锁并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允许入内。 |
| 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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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