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况概况
项目选****集团****公司生产调度大楼一楼西厅,现状空间面积为732平方米,现状空间挑高8.1m。整体设计为两层,其中一层为732㎡(层高预估4.3m),夹层为255㎡(层高预估2.8m)。本项目以****集团****公司成立80周年为契机,建设一个集科技展示、成果交流、创新引领于一体****交流中心。总体设计以“创‘新’北疆”为主题主线,****公司自1947年创业立业以来的发展历程,****集团在能源安全保障、产业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时代成就与使命担当。
计划工期:计划2026年7月1日开工,2026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153天)。
二、公式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集团****公司****中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市新**绿地智海大厦 A2 323号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 年 04 月 15 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 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办公地址:****市前达门路锦绣福源C区西门商业105号
联 系 人:全亚欣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新**绿地智海大厦 A2 323号
联系人:安胜利、柏春婷、范格平、冯海君、高超放、李晶、李政、魏晨浩、张鹏宇、娄国华、史忠慧、张媛媛、李娜
联系电话:0471-****980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