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 国家乡村**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商务厅关于补充申报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的通知》(晋商建函〔2025〕119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补齐我县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强化农产品上行能力,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和农民稳定增收,现面向全县公开补充征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对符合条件项目给予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心升级改造
2.集贸市场升级改造
3.增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
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额的50%。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运营稳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项目具备详细实施方案,有场地、资金等实施条件,能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期内建成,预期成效良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或地方同类财政资金支持;
2.近三年内申报单位发生重**全事故、因违法违规被处罚或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3.主要****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存在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其他情形。
1.项目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项目实施方案(含单位介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进度计划、投资计划、经济社会效益等);
4.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场地产权或租赁协议、**协议、场地照片、企业信用报告、财务报表等。
(二)报送方式与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4月21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电子版(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lx****85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坚持公平、公正、公**则,组织第三方专家评审,择优确定一个支持项目,****政府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报送地址:**政府主楼5楼510室
联系电话:0358-****816
附件:1.项目申报表(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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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