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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经发投审〔2026〕14号
****关于**港大道(博贺新港区门架至莲头岭村段)和国道228道路两侧节点改造工程概算的批复
******执法局****分局:
《关于申请审批**港大道(博贺新港区门架至莲头岭村段)和国道228道路两侧节点改造工程概算的请示》和区财政局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经2025年9月2日主任办公会议和2026年4月10日区党政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港大道(博贺新港区门架至莲头岭村段)和国道228道路两侧节点改造工程概算为431.18万元,作为项目最高投资控制额。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385.02万元;第二部分前期费用为25.63万元;第三部分预备费为20.53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种植乔灌木、绿篱,提升道路绿化风貌。建设工程作业面积约3259平方米,建设总长度为11.87公里,乔灌木种植总数量为512株,绿篱21468株。
三、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按批复的概算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工作。
五、请根据本批复的概算实施建设,严格控制投资,并尽快开工建设。
****
2026年4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工委、区财政局、****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