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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206W | 建设单位法人:魏新辉 |
| 王高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采油厂 |
| ****油田2020-2022年产能建设工程(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县陈庄镇、汀罗镇区域内 |
| 经度:118.****95672 纬度: 37.****099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1-19 |
| 东环建审〔2019〕51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707 |
| 460.7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206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石化(**)****公司 |
| 913********096760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193304M | 竣工时间:2025-05-13 |
| 2025-05-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14 |
| 2026-03-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 sinopec.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76口井(油井75口、气井1口),项目建成投产后,最大产油能力17.92×104t/a(开发第1 年),最大产液量为141.92×104t/a(开发第15年),最大产气能力148.5×104m3/a(开发第1年)。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钻19口油井,产油能力1.94×104t/a,产液量18.65×104t/a。 | 实际建设情况:二期新钻25口油井,产油能力5.91×104t/a,产液量46.83×104t/a。 |
| 油井数量减少,年产油量及年产液量均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有杆泵举升、空心杆泵掺水降粘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有杆泵举升、空心杆泵掺水降粘工艺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水套加热炉、注汽锅炉、多功能罐燃用天然气和伴生气,水套加热炉、注汽锅炉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多功能罐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废气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油气集输过程须采用密闭工艺,在油井井口设置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间产生的钻井废水、作业****处理站处理后,再经埕东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送至陈庄联合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清掏用做农肥。运营期的采油污水、作业废液、注汽锅炉排污水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至陈庄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噪声染污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钻井现场,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在夜间不得施工,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废污染防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泥浆池,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池中,完井后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置措施,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油泥砂、废沾油防渗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环境风险防控。采取对井喷、伴生气、多功能罐、管道破裂或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了扬尘污染,采取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洒水降尘、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大风天停止作业等措施,施工扬尘未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根据调查,本项目二期工程未**水套加热炉、多功能罐,经调查,本项目所用注汽****中心管理,项目注汽所产生的废气不归于本项目验收范围;在油井井口设置了24套管气回收装置。根据监测结果,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间产生的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拉运至******公司、胜利油**兴****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施工作业废液依托埕东联采出水处理系****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管道试压废水依托陈庄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推荐****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了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均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理,未外排。井下作业废水分别依托陈庄、陈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采出水经陈庄、陈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注汽****中心委托处理,不归属为本次验收范围。本项目不涉及闭井期,未产生清管废水。噪声染污防治。①经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布局,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井场采用了网电钻机等低噪声设备;运营期主要通过加强设备维护降低运行期噪声;经调查,本项目在井下作业时采取了禁止夜间作业,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陈23-更27井场、陈373-平205井场,在进行修井作业时,通过使用网电修井机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周边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②据调查,本项目典型井场厂界昼间噪声及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③经监测,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韩中一村、北码四村环境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夜60dB(A),夜间50dB(A))。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和钻井固废拉运至******公司、胜利油**兴****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公司将压滤的钻井固废治理完成后,先委托****监测治理后的固相是否合格,将治理合格的固相,分别交由******公司用于沃农生物土基工程、交由******公司用于其建设项目、交由**市安****公司用于**场地硬化、用于****公司用于**渤中海上风电线路杆塔基础工程;胜利油**兴****公司将压滤的钻井固废治理完成后,先委托****监测治理后的固相是否合格,将治理合格的固相,分****商贸有限公司、**煜枭****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现场未设置泥浆池,验收调查期间现场未发现钻井固废遗留;油泥砂委托****公司****公司无害化处置,不暂存;后期采用船型围堰防止原油落地污染,不产生废防渗材料;废离****中心委托处理,不归属为本次验收范围。环境风险防控。****油厂针对井喷、管线泄露等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了必要的防控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预案(备案编号370522-2024-082-M),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并记录存档。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施工作业减少了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妥善处理,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现场周围生态已基本恢复。 |
|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施工作业废液改为由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液、采出水处理依托站场增加陈南联合站1座,根据各油井的地理位置分布及各依托现有井场的运行现状,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液及采出水分别由陈庄联合站和陈南联合站进行处理;作业时使用船型围堰,不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产生的油泥砂委托****公司****公司无害化处置。污染物种类未增多,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大,不存在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弱化或降低等情形。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输油管道必须严格按照《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2014)要求进行施工,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避让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采用水泥将全井段封固;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管线避让了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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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097 | 0 | 0 | 0 | 0.01 | 0.01 | / |
| 1 | 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硫化氢厂界标准限值(0.06mg/m3)。 | 24套管气回收装置 | 本项目(二期)典型井场正常运营期厂界各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7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 mg/m3)。运营期井场厂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硫化氢厂界标准限值(0.06 mg/m3)要求,油井的运行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轻。 |
| 1 | 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有效降低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了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钻井现场 | 项目井场的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54dB(A)~56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3dB(A)~48dB(A)项目典型采油井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泥浆池,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池中,完井后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置措施,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油泥砂、废沾油防渗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 本项目采用了“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和钻井固废拉运至******公司、胜利油**兴****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公司将压滤的钻井固废治理完成后,先委托****监测治理后的固相是否合格,将治理合格的固相,分别交由******公司用于沃农生物土基工程、交由******公司用于其建设项目、交由**市安****公司用于**场地硬化、用于****公司用于**渤中海上风电线路杆塔基础工程;胜利油**兴****公司将压滤的钻井固废治理完成后,先委托****监测治理后的固相是否合格,将治理合格的固相,分****商贸有限公司、**煜枭****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现场未设置泥浆池,验收调查期间现场未发现钻井固废遗留;油泥砂委托****公司****公司无害化处置,不暂存;后期采用船型围堰防止原油落地污染,不产生废防渗材料;废离****中心委托处理,不归属为本次验收范围。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本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施工作业减少了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妥善处理,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现场周围生态已基本恢复。 |
| 1 | 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 ****油厂针对井喷、管线泄露等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预案(备案编号370522-2024-082-M)。 |
| 本项目产生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涉及工程依托的环节主要包括施工期的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压废水的处理;运营期的采出液处理、采出水处理等。 钻井废水与钻井固废一起拉运至******公司、胜利油**兴****公司无害化处置。******公司、胜利油**兴****公司将压滤出来的上清液,通过罐****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埕东联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作业废液依托埕东联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施工期产生的管道试压废水依托陈庄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运营期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均依托陈庄、陈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验收调查期间,各依托工程均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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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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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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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制定合理、可行的生态恢复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合理制定了施工计划,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制定了合理、可行的生态恢复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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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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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输油管道必须严格按照《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2014)要求进行施工,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避让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采用水泥将全井段封固;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管线避让了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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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