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级政府食盐储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市级政府食盐储备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标的名称:市级政府食盐储备
数量:1
单位:年
预算金额:57万元/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市级政府食盐储备项目储备规模1900吨(其中市区800吨、**县500吨、**县300吨、**县300吨),储备品种为符合国家食盐标准的小包装食盐。仓储条件符合《食盐批发企业质量等级及技术要求》(GBT 18770-2020)相关标准。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第696号令)、《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皖政办〔2012〕1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盐食函〔2022〕115号)有关要求,市级政府食盐储备主体须具备食盐专营资质,由现有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批发企业承担。另外,《**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16〕110号)明确,全省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因此,我市行政区域内不会再新增食盐专营企业。目前,我市具备食盐专营资质的企业只有1家,即********公司),且符合国家《食盐批发企业质量等级及技术要求》(GBT 18770-2020)的相关标准。市级政府食盐储备具有应急(储备)管理性质,对食盐储备规模、仓储条件、应急管理等均有明确要求,为确保全市食盐市场供应安全,本着“覆盖全市、相对集中、便于调运、响应迅速”的原则,结合我市食盐储备工作实际,****政府食盐储备运作****政府食****公司负责承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1835号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叶大鹏
联系地址:****中心5号楼
联系电话:0552-****05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地址:蚌****中心B座
联系电话:0552-****63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涂**路1757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楼
联系电话: 0552-****638
五、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办理时间:2026-04-15 08:28:11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4-15 15: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