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督查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 项目名称 |
****作风督查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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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请时间 |
2026-04-15 09:00:00 至 2026-04-17 17:00:00 |
谈判时间 |
2026-04-23 1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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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内容 |
作风督查专题片作品制作服务 |
采购品目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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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期类型 |
服务期限 |
周期内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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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货类型 |
无 |
交货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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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类型 |
总价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 |
成交方式 |
最低价成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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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次数 |
3 |
报价间隔 |
有 |
报价规则 |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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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包组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最低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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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风督查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1 |
项 |
600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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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代理机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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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孙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联系电话 |
0755-****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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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需求 |
一、本项目采用线下邀请供应商院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不接受邀请名单之外的供应商参与。 二、****医院官网平台进行公告,参与邀请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到****免费获取谈判文件和参与谈判。 三、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标书代写 四、邀请谈判须知 (一)邀请谈判说明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按谈判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谈判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保留追究责任。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谈判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5.若本项目谈判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6.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谈判采购活动。 7.如采购人在审核或复核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提交的谈判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其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8.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向我单位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公告规定以本单位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单位的意见; 9.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谈判所提供的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谈判。 10.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1.供应商认为谈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2.本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所有。 (二)邀请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通过文函发布给供应商澄清(更正/变更)。 2.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谈判,采购人将电话及文函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受邀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3.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提供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所有提供材料须按顺序装订并提供PDF电子版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本次项目采购服务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参与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谈判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即可,格式详见附件;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响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人员近3个月内(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6.供应商须提供《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格式详见附件。 (四)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按本文件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提交相应报价附件(报价文件组成详见“第二章第七点响应文件组成”)。标书代写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轮次:三轮。谈判小组应当于每一轮谈判前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各供应商最新的承诺及报价排名,但不得透露每一家供应商的具体报价及技术资料。 3.报价次数指报价期间供应商可进行的最多报价次数。报价次数为3次,供应商最多可进行2次修改报价。 (五)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以最低价成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轮次截止后,按最后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六)无效报价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谈判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首次报价表以及由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二次、最终报价以法人或授权代表现场签名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报价无效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谈判,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谈判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标书代写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标书代写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标书代写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标书代写 (七)谈判活动失败 1.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邀请竞标活动失败: (1)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2)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2.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联系方式 名 称:**** 地址:**市**区观澜大道187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755-****111转2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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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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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