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司定于2026年4月21日10:00时****办事处4层会议室拍卖以下标的:
1、仙****社区胜利路胜南小商品****商场房地产的3年租赁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位于自然层第1层,建于2004年),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12800元;
2、仙****社区城南路(现为**路)10-29号1幢1-2层房地产的3年租赁权(一层面积148.6平方米、二层面积347.75平方米,位于自然层第1、2层,建于1995年),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24000元。
有意竞买者须在2026年4月20日17时前将竞租保证金缴入账户(户名:****,开户行:中信银行**支行,账号:734********00000531),****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并在拍卖当天拍卖会开始前持有效身份证明、缴款单等材料到拍卖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联系电话180****8866。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在标的所在地。
****
2026年4月14日
| **** (中国A级拍卖企业) **** 拍 卖 会 资 料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拍卖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时 拍卖地点:****办事处4层会议室 联系电话:180****8866 |
****拍卖目录
1、 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2、 竞买申请书
3、 授权委托书
4、 竞买协议
5、 村(社区)集体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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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和竞买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价高者得的规则,**** (以下简称拍卖人)现就本次拍卖标的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标的1、仙****社区胜利路胜南小商品****商场房地产的3年租赁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位于自然层第1层,建于2004年),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2800元;
标的2:仙****社区城南路(现为**路)10-29号1幢1-2层房地产的3年租赁权(一层面积148.6平方米、二层面积347.75平方米,位于自然层第1、2层,建于1995年),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4000元。
第二条 拍卖会时间: 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0:00时正式举行。
拍卖会地点:****办事处4层会议室
公告日期及媒体:2026年4月14日《海峡导报》
相关网站: http://www.****.cn/lcjd/xxgkzl/xxgkzn/****办事处)
第三条 竞买资格:
竞买人资格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前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必须按照“拍卖公告”上规定的时间交纳竞租保证金,报名提供资料:①竞买人为个人的提交个****银行缴款单复印件各一份;②竞买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银行缴款单,办理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交真实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需盖公章)。
第四条 竞买登记手续及保证金事项:
1、有意竞买者须在2026年4月20日17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户名:****,开户行:中信银行**支行,账号:734********00000531),****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为准。
2、竞买人须在拍卖当天拍卖会开始前持有效身份证明、缴款单、公章等材料到拍卖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报名资料费人民币壹佰元整,逾期不予办理。
3、缴纳竞租保证金前请认真审阅拍卖规则和竞买注意事项,若已缴纳竞租保证金则视为同意并履行本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的规定。
4、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交付方式全额不计息退还。
第五条 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会以首年的租赁权成交额公开拍卖。
2、拍卖会宣布和使用的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3、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并采用增价方式拍卖。进行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至无人继续加价时,经拍卖师三声(次)报价,无人出更高价格的,该价格为最高应价,停止竞价(报价)。若拍卖标的存在原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原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买受人以该最高应价表示买受,则拍归原买受人,原买受人表示不以该最高应价买受的,则拍归最高应价者。以拍卖师是否敲槌表示成交,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4、竞买人在进行竞价时,所持号牌应高举过头顶,以免拍卖师漏报。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拍卖会结束时,买受人还应当场在《拍卖笔录》上签名,否则视同违约。
6、竞买人不得有阻碍、干扰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及恶意串通其他竞买人等违反拍卖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拍卖人有权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且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7、拍卖师有权根据拍卖现场状况确定标的的起拍价、变更拍卖方式及调整增价幅度。
8、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公司索取查看标的介绍资料,于拍卖展示期间亲自到现场查看标的。竞买人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旦作出参加拍卖即表示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无论其是否到现场查看标的,均不得对拍卖标的的现状提出异议。
第六条 租赁合同签定时间及逾期责任: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买受人不按规定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不及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付清租赁押金及约定成交款,按违约处理,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优先抵扣拍卖人的拍卖佣金,剩余部分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标的收回另行拍卖。
第七条 拍卖款项:
买受人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付清缴纳首轮三个月的租金,之后于每三个月使用期届满前三十日按约定缴纳下一轮三个月租金金额给委托人,先付再用。
第八条 拍卖标的移交:
1、标的移交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向委托人办理租赁手续,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拍卖人概不承担责任。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及缴清相关费用后,委托人于收到拍卖款项后的10日内,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2、拍卖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及移交之后产生的相关事宜由买受人直接与委托人、产权受托管理人或产权委托人协商,出现的风险及问题与拍卖人无关。
第九条 佣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成交款之外,须另当场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每个标的的拍卖佣金均按包干人民币3000元向买受人单方收取。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是以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在起拍价、成交价中不含买卖双方税费、标的物的所有欠费及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本公司仅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佣金发票。
2、租赁期限: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标的用途:商住均可。
4、租金递增:租赁期内不递增。
5、租金缴纳方式:租赁费用为每三个月一付,实行“先付款后用房”原则,买受人在合同签订10日内向招租人缴纳首轮三个月租金,之后买受人于每三个月使用期届满前三十日向委托方按约定缴纳下一轮三个月租金金额,委托方收到约定款项后开具租赁发票并送达买受人【租赁发票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将租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号。
6、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逾期签订,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另行拍卖。
7、租赁押金:标的1的押金为2个月租金、标的2的押金为3个月租金(以首年租金为基准,租赁期满且无违约责任后即不计利息退还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计息,不冲抵租金。若买受人租赁期间造成委托人财产损失,委托人有权直接从该款项中扣除。
8、违约金:租赁期内,买受人若发生违约行为,需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三个月租金总额。
9、****政府要收回该区域,买受人需无条件搬离,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租金按实结算并退回租房押金。
10、买受人不按规定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纳首轮三个月租金、租赁押金的,按违约处理,没收其竞租保证金(保证金优先抵扣乙方的拍卖佣金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11、其它事项: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拆迁、改造、政府收储等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和买受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收回租赁标的,按实退还剩余的租金,买受人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应保持设施完整、完好,不得随意对原有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如确因经营需要,需对租赁场所进行改造、装修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并报委托人同意后组织施工,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负责。租赁期间,买受人如确需退租,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委托人,买受人已缴纳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改造、装修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不对买受人作任何经济补偿。租赁期满后,买受人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所有资产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不对买受人作任何经济补偿。租赁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后,买受人应在30日内如期搬离并返还标的物,同时必须结清应承担的费用。对于标的内的逾期遗留物品,委托人有权自行处置,买受人须无条件服从,不得提出任何赔偿和要求。
12、标的在租赁期间的一切安全、卫生、环保等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由买受人负责,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概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13、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进行拍卖,****公司提供的资料、工作人员的介绍和对拍卖标的的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作任何保证,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上述标的的品质以现场实物为准,****公司对其不作担保。竞买人需自行了解上述标的的具体情况,审查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参与拍卖视为其同意按照受让标的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标的的情况竞买人应进行自我判定。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因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14、竞买人网上下载的拍卖材料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不符的,以拍卖机构发售的拍卖材料为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买人若有违反《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拍卖规则和竞买注意事项》的规定,将被依法取消竞买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3、买受人应当按本《拍卖规则和竞买注意事项》中的约定,及时将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银行账户,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进行处理。
****
公告日期:2026年4月14日
拍卖日期:2026年4月21日
竞买申请书
****:
经认真审阅贵司的《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并进行了实地踏勘,我方愿意遵守《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的要求和规定,申请参加贵司于2026年 4月 21日10:00时****办事处4层会议室举办的拍卖会并参与竞买。
我方愿意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并持 号参与竞买。
如能竞得,我方保证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规定的时间签订相关合同及付清约定款项,否则均视为违约,出让方可以取消我方的买受资格, 收回拍卖标的,我方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我方同意按拍卖成交价的 / ,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 及出让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及损失。出让方另行拍卖该标的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我方愿意按实际差额向出让方支付赔偿金及相关费用。
竞买标的序号(以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中的标的序号为准):
竞买人(签名) :
联系电话:
退还保证金开户行:
账号:
申请日期: 2026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
兹委托 同志代表我****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办事处4层会议室举行的 1 拍卖会。
代理权限为:参与2026年4月21日10:00时****办事处4层会议室举行的租赁权拍卖标的为 1 的竞价、签署《竞买申请书》、《竞买协议》、《**省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及其他相关资料等,我司(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协议
拍卖人(简称甲方):****
竞买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竞买标的:
竞买人与拍卖人经**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1、本次拍卖会之《****拍卖规则和竞买注意事项》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竞买人已认真阅读2026年4月21日10:00时****租赁权拍卖会《拍卖规则和竞买注意事项》,已知悉其中载明的各项条款及规定,并同意在拍卖活动中遵守拍卖规则和竞买注意事项中的一切条款。同时,已****拍卖行告知的瑕疵,成交后买受人如有违反《拍卖规则和竞买注意事项》条款的行为,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知悉,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承诺自行审看拍卖标的原物,并对自己竞买某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人应向竞买人说明委托人已告知的拍卖标的瑕疵,并合法披露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
3、竞买人参加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买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标的,则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购得拍卖标的,则转为租赁合同押金。若竞买人未履行任何一件拍卖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买号牌,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否则,竞买人须对他人使用其竞买号牌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6、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并支付约定价款后,即可获得拍卖标的的租赁权,按照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办理拍卖标的交接。
7、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
8. 特别约定事项:双方共同协商确认,甲方所提供的《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及相关书面文件是甲方与乙方之间权利义务的重要内容,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8、本协议签署于 年 月 日,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拍卖人(盖章):**** 竞买人(签字):
村(社区)集体房屋租赁合同
(范本)
合同编号: 区 镇(街道) 村(社区)〔20 年〕第 号
出租方(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地点及用途。
1.1甲方同意将坐落于 的房屋租赁给乙方,出租面积 ㎡。房屋现状为 ,如有含房内物品出租,房内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1《房屋附属物品清单》;
1.2乙方明确承租前述房屋的用途为: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同时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其一切债权债务和民事或刑事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经双方协商同意,租期为 年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前述租期最长约定不超过20年,超过部分视为无效约定。
2.2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30日之前,向甲方提出续租的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续租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价款及支付方式。
3.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租金按人民币□ 元/年;□ 元/月的方式进行计算。同时自第 年起,租金按上一年度递增 %。
其他约定: 。
3.2本合同项下租金按下列方式第 项的方式进行支付: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一次性予以支付;
②按月支付,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首月租金,余下每月租金应在每月10日前予以支付;
③按季度支付,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首季度租金,余下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当季度租金;
④按年支付,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首年租金,余下每年租金在当年第一个月的10日前予以支付。
3.3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支付保证金。至本协议履行终止后,且乙方无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情形的前提下,甲方无息予以退还。
3.4前述保证金和租金乙方应按期支付至甲方的指定收款账户,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房屋使用、返还要求和维修责任
4.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或出借他人无偿使用,不得就承租房屋进行借款、设置抵押权等他项权利。
4.2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如期缴纳。
4.3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装修或者改变原建筑结构和消防设施。
4.4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租赁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否则应恢复该房屋出租时的原貌或者按照其修复费用向甲方进行赔偿。
4.5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负责屋内设施的维修和保养义务、落实租赁房屋的防火等安全保护措施。因乙方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毁损、灭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或予以修复。
4.6因乙方使用原因或乙方未能做好防火等保护措施发生事故,致使乙方及其员工、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有关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益的,乙方确认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有权直接与有关第三方达成调解和解。因前述事项导致甲方需要对第三方承担赔补偿义务(包括甲方履约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调解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4.7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在区域的管理秩序,配合政府部门或者管理方的要求,并承担起该房屋门前三包之责任,如****政府部门和管理方的要求和指令或者未尽到门前三包义务的,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同时,前述情况一经发生,甲方也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5.1租赁期满,若乙方不再续租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满足本合同约定条件下于合同期满后30天后无息退还,如乙方在合同终止时尚有应付但未付的租金、水、电费、****政府缴收规定费用等,由甲方在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若保证金不足支付上述所列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主张支付。
5.2乙方应在本租赁终止次日起 5日返还该房屋。返还时,乙方应将租赁房屋清扫干净并搬迁完毕,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后,方视为乙方已返还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未按前述期限交还房屋的,则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的占用费用。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同意其房内物品、设施是乙方的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如因此产生甲方额外的处置成本的,甲方还可以就处置成本向乙方要求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5.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超过30日的,自第31天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全部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2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的,则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保证金和乙方已经缴纳的租金甲方无需退还,因此造成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延迟将租赁房屋交付予新租客致使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中介费等费用:
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转租、分租或使用承租房屋进行借款、设置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
②乙方改变使用用途或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改变房屋结构、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
④经有关部门认定乙方对房屋的使用存在消防、安全等隐患,乙方未在10日内完成整改的;
⑤乙方逾期交租超过30日的;
⑥乙方欠缴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达人民币1000元的
⑦****政府方、管理方或者甲方的指令的或者拒不承担门前三包义务的;
⑧乙方单方终止履行本合同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5.3守约方向违约一方主张权益产生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公证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等,概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先行支付后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下列不可抗力情形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租赁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征收的;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③因政****政府行政行为致使租赁房屋无法继续出租的。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拟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一式四份,均附乙方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房屋附属物品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 ****政府或经管部门)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附属物品清单》
|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甲方出租的房屋内有前述物品和设施,现甲、乙双方已清点审核无误,房屋及前述房屋内物品和设施符合约定要求,乙方同意接收。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