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车场文体楼降价出租 | 组织方:**** | |
| 惠公易产市直 [2026] 067号 | 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03月20日08时30分 | |
| GJB2026-1751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2026年04月07日10时00分 | |
| 7.107828 | 竞买保证金(万元):2.35 | |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09时00分 | |
| 2026/4/7 10:00:00 | ||
| **** | 成交价:7.107828 万元 | |
| ****停车场文体楼交易条件说明 ****停车场文体楼是我****停车场配套有可经营的物业,现结合实际的需要,制定物业挂牌竞价方案: 一、项目情况 ****停车场文体楼分****停车场内。****停车场文体楼为毛坯状态,按毛坯出租。地址位于**市**区**塔仔湖路37****停车场内,出租面积为5835.5㎡,出租用途为文化、旅游、体育项目用途。现拟将****停车场文体楼共计1个标的公开挂牌出租。 二、经营承租方的条件选择 (一)以**中企华正诚资产房地产土地****公司出具的《****拟出租资产涉及的位于**市惠****停车场文体楼的首年月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正诚评报字【2025】第H0230号)为依据,出租下浮标的租金如下表:
(二)竞价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租赁期为9年,租金按每隔两年递增5%计收,即第三、五、七、九年分别增长5%。押付方式为押三付一,设立免租期6个月。租赁期间(含免租期),****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最****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上的面积为准。 (五)参与竞价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该笔保****交易中心代收代退。 三、中标企业的确立 (一)项目网上成交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往****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需退回的,自向公共**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二)《物业租赁合同》由业主单位提供,竞价人需认真阅读、理解,在竞得后必须严格按照业主单位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价成交资格,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管理服务 ****停车场整体经营正常,承租方需与惠****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不包含在报价内);物业管理费前二年为2.58元/平方米(含免租期),后续物业管理费用由****公司协商,另行核算。 五、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主管部****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惠沙堤****停车场16楼****; 六、其他说明 对标的应予披露、说明的重要事项或重要瑕疵,均已在本项目交易条件说明中如实充分披露、说明。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92****0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