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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15
| 项目名称 | ****代理销售III类射线装置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区**南路345弄1号23A1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孙斯铭 |
| 联系人 | 李烨 | 联系电话 | 176****4790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销售内容:代理销售拉德索斯(中****公司生产的血类射线装置X射线血液辐照仪。二、销售规模:X射线血液辐照仪RS3400年计划销量5台。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1.本单位仅负责代理销售此设备,不负责贮存,不负责安装,不负责转运,不负责售后维修,不操作。仅销售。2.该装置属于自屏蔽一体化设计,自带符合国家管控要求的屏蔽铅室(铅体),X射线发生装置在铅室内密闭空间内,人员在设备(铅室)外部操作设备。3.基于GBZ130-2020中6.2,4的规定(距X射线设备表面10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uSv/h时且X射线设备表面与机房墙体距离不小于100cm时,机房可不作专门屏蔽防护)。该设备无需额外的环境辐射防护。4..安全管理措施:企业有专门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并且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设备安全销售。5.有辐射事故应急措施。6.排放物及去向:该设备无废液、废气、废物、废水产生,不会产生排放物。 | ||
| 承诺:**** 孙斯铭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斯铭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