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月亮乡左洛底村甘摩朵农文旅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政府关于审批石月亮乡左洛底村甘摩朵农文旅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实施方案的立项请示》(石政发〔2026〕32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该项目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月亮乡左洛底村甘摩朵农文旅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月亮乡左洛底村。
四、项目建设性质:
**。
五、项目建设内容:
在左洛底村妮诗洛、马看支、甘摩朵区域,道路总长6.8公里(平均宽度4米),建设道路安防(防撞隔离墩)、边坡挡土墙、水毁路段路基恢复、路面降坡及降速带设置、U型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4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七、建设工期:
2026年4月—2026年12月。
八、节能和环保:
原则同意提出的节能和环保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以确保节能和环保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并实现节能、环保效果。
九、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57号令《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项目,要建立完善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十、项目实施:
经认定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应严格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示公告等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施工队伍。劳务报酬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投入该项目各级财政资金15%的比例,并尽可能提高。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好项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好此项工作,加快前期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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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
|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 |||||||
| 项目名称:石月亮乡左洛底村甘摩朵农文旅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安装工程 | √ | ||||||
| 监理 | √ | ||||||
| 设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设计、监理投资估算金额不足1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投资估算金额未超过4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不足200万元,不采用招标形式。 该项目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4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