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办事处南圩、北埂、高桥、****泵站机械、电气设备及设施维修、维护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峨桥镇茶市门楼外公路旁茶市一路120号
成交价:43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2026****办事处南圩、北埂、高桥、****泵站机械、电气设备及设施维修、维护工程(二次); 服务范围:2026****泵站机械维修工程包括南圩站、高桥站、永庆站、北埂站的水泵及水工金属结构维修、电气设备及控制系统维修、土建及装饰装修修缮、清淤及临时工程、系统检测、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 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25个日历天 (服务维保期: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规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丁召年、付卫华、程堂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5%,低于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支付。
(2)收费金额:654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3)成交供应商业绩:
1、**区新港镇2024年水毁修复启闭机闸门维修工程;
2、龙窝湖一站机组大修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社区5号公建楼
联系方式:159****0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苏宁环球写字楼B座826室
联系方式:173****3031、173****3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洋
电话:173****3031、173****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