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关于公开征集林业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基层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基层林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借异地执法之名干预经济纠纷、谋取利益等等问题线索。
(二)趋利性执法。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款与绩效考核、经费待遇挂钩,以罚增收、逐利执法等问题线索。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擅自设立收费或罚款项目、超标准收费或罚款;无依据实施检查、重复检查;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查封措施,违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问题线索。
(四)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以罚代管、重罚轻管,无法律依据增设行政相对人义务、减损行政相对人权益;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未及时回应、处理滞后、积压不查;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线索。
三、不予受理范围
对于投诉举报事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林业行政执法职责的;
****纪委监委、****机关受理的;
****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林业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四、举报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817-****117,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邮箱举报。举报邮箱:****@qq.com。
(三)信件举报。来信地址:**市**区玉带北路二段47号303办公室;邮编:637000。
五、注意事项
(一)征集范围为基层林业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或已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执法案件,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提倡实名投诉举报,举报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核实。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林业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