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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关于来****公司(三鼎气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35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
来****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来****公司(三鼎气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迁建),项目代码:****,位于**市来良路与**路交****公司燃气接收门站旁边约50米处),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1'33.214",北纬23°41'8.015",你司拆除原**市**石油液化气库项目,拟建该项目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仓储,占地面积9994.97㎡。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3个100m3地上卧式储罐,设置1个50m3残液罐,并设置满足工艺流程所需的卸车、灌瓶系统及相关供配电、自控、消防、建筑结构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液化石油气储存规模为350m3,销售规模2730t/a。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2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4.1%。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供燃气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设临时隔声屏,确保施工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与洗车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上清液可循环使用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排至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林旱地施肥。加强施工机具管理,确保油料燃烧完全,减少汽车尾气产生。采取洒水、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施工车辆限速行驶等措施抑尘,落实“九个百分百”长效机制。施工期NMHC、NOx、颗粒物、SO2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公司运往指定的堆放点;建筑垃圾收集,分类回收有用材料或作为填方使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需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做到储气罐安装安全阀;卸料及充装前检查各管路阀门、接头、法兰是否紧固无泄漏;加强通风、定期检查与保养、加强检漏,规范操作。运营期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1油烟废气排气筒(高4m)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消防新鲜补充用水定期补充,降温喷淋水经收集至防晒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LPG储罐区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罐体喷淋冷却、消防水补充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排至隔油池、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林旱地施肥,不外排。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优化平面布局,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设置减速带等措****加油站车辆车速,禁止鸣喇叭,不得大声喧哗;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项目与道路之间绿化。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钢瓶、废机油、废机油桶、残液。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钢瓶****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即换即委托处置或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残液设置1个50m3的残液罐对钢瓶内的残液进行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液化石油气储罐清洗废液由储罐清洗服务单位清洗后带走,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厂内贮存。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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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