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县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予以公示。
一、目标任务
为全县210名有照护服务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服务,日间照料服务60人,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居家照护服务150人,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
日间照料:根据前期摸排,计划依托第三方机构为48名智力、重度肢体、视力及精神三、四级残疾人提供服务;****医院为12名一、二级精神残疾人提供服务;具体人数分配可根据实际摸底情况统筹调整。
居家照护:根据前期调研,结合我县符合条件残疾人居住区域实际情况,拟划分为北塬、南塬两个片区组织实施服务工作,北塬片区覆盖**镇、**乡、荔堡镇、泾明乡、罗汉洞乡、**镇,计划为7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服务;南塬片区覆盖**镇、**镇、飞云镇、窑店镇、****管委会,计划为8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服务。
二、项目实施
(一)对象范围
具有**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59周岁,有照护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纳入民政部门特困供养人员不再列为照护对象,一、二级精神残疾人需由承接日间照料服务项目的专业精神卫****医院提供服务)。
(二)服务方式
采取日间照料和居家照护两种方式进行。
(三)服务期限及内容
服务期限为12个月,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不计入补贴范围。个人服务期限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计算,被照护人员因故不能继续接受照护服务的可及时调整补充。
日间照料: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心理疏导、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和辅助性就业等基本照护服务,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
居家照护: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上门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的理发、清洗被服、打扫卫生等生活协助,或简单康复训练、健康检查及心理疏导等居家照护服务。
(四)服务承接
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选定有爱心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提供服务。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4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3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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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