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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822MAD48NRE7C | 建设单位法人:尹健 |
| 梁世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县**镇八公里**茶都一期27栋3-01号 |
| 南背帮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0.30075,100.30873,100.33092,100.35004,100.35474,100.35302,100.35448,100.36881,100.36885,100.37022,100.38366,100.39332,100.40282,100.38995,100.3757,100.37358,100.3665,100.35126,100.34796,100.32714,100.32148,100.31749,100.3183 纬度: 21.76156,21.76765,21.78936,21.79748,21.80971,21.81518,21.81926,21.83494,21.84228,21.85043,21.87339,21.89751,21.90502,21.92064,21.94004,21.9444,21.94092,21.93856,21.93822,21.93616,21.93547,21.93873,21.94062 | ****机关:西****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10 |
| 西环审〔2025〕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665 |
| 62.4 | 运营单位名称:**** |
| ****2822MAD48NRE7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诚化****公司 |
| ****0402MA6K4P938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6NWPK769 | 竣工时间:2026-02-01 |
| 2026-02-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02 |
| 2026-03-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单回架空线路32.205km,全程架设杆塔67基,其中:**63基,耐张塔36基,直线塔27基;4基(耐张塔)利用曼恩线路建设的杆塔同塔双回路架设。导线采用三角形及垂直排列方式,铁塔采用猫头型塔、干字型塔及鼓型塔,导线采用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和2×JL/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 输电线**背帮-八角亭段全长25.535km,其中:朗山布朗族乡境内长4.478km、立塔9基,勐混镇境内长15.762km、立塔28基,勐遮镇境内长5.295km、立塔7基;八角亭-**变全长6.67km,其中:勐遮镇境内长3.783km、立塔12基,勐混镇境内长2.887km、立塔6基。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单回架空线路32.205km,全程架设杆塔67基,其中:**63基,耐张塔36基,直线塔27基;4基(耐张塔)利用曼恩线路建设的杆塔同塔双回路架设。导线采用三角形及垂直排列方式,铁塔采用猫头型塔、干字型塔及鼓型塔,导线采用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和2×JL/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 输电线**背帮-八角亭段全长25.535km,其中:朗山布朗族乡境内长4.478km、立塔9基,勐混镇境内长15.762km、立塔28基,勐遮镇境内长5.295km、立塔7基;八角亭-**变全长6.67km,其中:勐遮镇境内长3.783km、立塔12基,勐混镇境内长2.887km、立塔6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基础施工 采用现场浇制的人工挖孔桩基础和掏挖式基础,土石方开挖采用人工开挖的方式。 (2)挖方堆放 施工期将塔基挖方就近堆放在塔基区施工场地,挖方的石方可考虑作为塔基挡土墙、护坡的建筑材料,上层表土用于绿化覆土或复耕回填土,下层土方就地在塔基征地范围内回填、平整。 (3)铁塔组立 采用内拉线悬浮抱杆或外拉线悬浮抱杆分段分片吊装。铁塔组立采用分片分段吊装的方法,按吊端在地面分片组装,吊至塔上合拢,地线支架与最上段塔身同时吊装。吊装或大件吊装时,吊点位置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塔材出现硬弯变形。从塔底处依次向上组立。 (4)附件安装、架线 ①附件安装 设备到场后,采用机械放置到位,初步检查无损坏后采用螺栓、抱箍等方式固定,再进行接线。 ②架线 架线及附件安装时,根据地形地貌情况及林地分布情况,分别采用牵张力放线、无人机放线多种工艺。 牵张力放线:线路经过地形相对平缓及林木稀疏处采用牵张力放线施工方法。紧线按地线、导线的顺序进行,紧线布置与常规放线相同,导、地线采用直线塔紧线,耐张塔高空断线、高空压接、平衡对外拉线方式。 交叉跨越施工:在跨越省道S2282和S3201施工时,在道路两侧设跨越施工场地,搭设临时跨越架以免阻碍交通或损坏导线;跨越河流施工时,采用无人机和牵张力放线。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采用无人机和牵张力放线。 无人机放线工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植被较好的区域,为了降低工程放线对植被的影响,采用无人机放线,影响导线安全的过高树木进行修枝处理。施工时,在机身下悬挂一平衡重物,导引绳连接其上,在地面展放机械的配合下牵引飞过塔位。由塔上人员配合或机上操作人员借助导杆将导引绳放入牵引滑车槽内,再用导引绳牵引绳,通过相与相间渡绳等操作,最后用牵引绳牵放导线。 | 实际建设情况:(1)基础施工 采用现场浇制的人工挖孔桩基础和掏挖式基础,土石方开挖采用人工开挖的方式。 (2)挖方堆放 施工期将塔基挖方就近堆放在塔基区施工场地,挖方的石方可考虑作为塔基挡土墙、护坡的建筑材料,上层表土用于绿化覆土或复耕回填土,下层土方就地在塔基征地范围内回填、平整。 (3)铁塔组立 采用内拉线悬浮抱杆或外拉线悬浮抱杆分段分片吊装。铁塔组立采用分片分段吊装的方法,按吊端在地面分片组装,吊至塔上合拢,地线支架与最上段塔身同时吊装。吊装或大件吊装时,吊点位置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塔材出现硬弯变形。从塔底处依次向上组立。 (4)附件安装、架线 ①附件安装 设备到场后,采用机械放置到位,初步检查无损坏后采用螺栓、抱箍等方式固定,再进行接线。 ②架线 架线及附件安装时,根据地形地貌情况及林地分布情况,分别采用牵张力放线、无人机放线多种工艺。 牵张力放线:线路经过地形相对平缓及林木稀疏处采用牵张力放线施工方法。紧线按地线、导线的顺序进行,紧线布置与常规放线相同,导、地线采用直线塔紧线,耐张塔高空断线、高空压接、平衡对外拉线方式。 无人机放线工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植被较好的区域,为了降低工程放线对植被的影响,采用无人机放线,影响导线安全的过高树木进行修枝处理。施工时,在机身下悬挂一平衡重物,导引绳连接其上,在地面展放机械的配合下牵引飞过塔位。由塔上人员配合或机上操作人员借助导杆将导引绳放入牵引滑车槽内,再用导引绳牵引绳,通过相与相间渡绳等操作,最后用牵引绳牵放导线。 |
| 实际施工过程中直接利用跨越档两侧的铁塔,用无人机展放引绳,未设置跨越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 1、植物保护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一旦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应立即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并优先考虑予以避让,对确实不能避让的,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移植。移栽时遵循就近移栽,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3)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并提前培育种苗。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同时估算生态补偿费,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顺利实施。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应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在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要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林业部门等专业人员;鸟窝移到非施工区,幼鸟****林业局****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5)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生境和栖息地。 2.2鸟类保护措施 (1)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加强人员监管,禁止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必要时可有针对性地为鸟类制作生态型人工鸟巢,让鸟儿“安家落户”,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输电线路的鸟害风险,同时保护鸟类。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优化塔基位置,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避免大开挖。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优先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并通过播撒草籽、补植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4)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施工,林木砍伐情况以林勘报告结论为准,杜绝非法采伐和超范围使用林地。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不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优先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必须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缴纳或者补足涉及基本农田保护耕地造地费。 6、妥善处理好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并做好水土保持。 7、大气环境 (1)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文明施工,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期细碎物料运输篷布遮盖,村庄路段减速慢行,并及时清扫洒落在路面的泥土等。对堆存的临时表土、沙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3)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 (4)燃油机械定期维护,保证排放废气污染物满足相关的标准。 8、地表水环境 (1)基础浇筑混凝土现场拌和加入适量的水,防止多余废水产生;混凝土基础养护保湿水采取少量多次施水,通过自然蒸发。 (2)每个塔基施工区设置0.3m3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 (3)线路跨越**河水体处河宽约17m,其余河流、沟箐跨越处宽度在2-5m之间,采用牵张力放线和无人机放线工艺,减少对地表水的扰动。 (4)禁止向河道排放污水和废渣,基础开挖集中在旱季进行,采取高低脚,并根据地形修建护坡、排水沟及截洪沟,防止因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5)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6)线路施工人员租赁周边居民空闲房屋,生活污水可利用租赁户家中的旱厕或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堆肥或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施工营地如厕使用旱厕,粪便用于堆肥,其余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7)对跨越水体的水环境保护措施:①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③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9、声环境 (1)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2)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禁止鸣笛、减速慢行;临近村庄施工时,高噪声设备使用时段错开午休时间。 (3)尽量错开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 (4)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需要必须夜间施工,应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提前通告附近居民。 10、电磁环境 (1)上层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或复耕;下层土夹石挖方用于塔基回填和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不设置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 (3)租用民房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附近村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置;塔基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并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3)线路安装驱鸟器和醒目标识,避免发生鸟撞情况。 (4)监测输电线路的运行安全,降低和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5)检修人员生活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与废水,在检修完成后带离集中处理。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声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降低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输电线路设备维修和更换产生的废旧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2)线路沿线修剪后的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 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污废水产生,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加强教育,避免线路维护人员在沿线水体内随意丢弃废弃物,对水质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应立即联系当地森林消防部门,及时切断电路,通知附近居民有序撤离,本项目不额外设置消防装置。运营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 1、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 (3)已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成活率较高。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已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已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 (5)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动物生境和栖息地得到恢复。 2.2鸟类保护措施 (1)已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已加强人员监管,未发生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未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 (3)施工均在白天,未在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已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已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塔基位置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项目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已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4)已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未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未超计划占地,未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已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未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已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本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已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6、水生生态 (1)上层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或复耕;下层土夹石挖方用于塔基回填和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未设置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 (3)租用民房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附近村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置;塔基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并处置。 (4)已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5)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期未设置废水排放口。 7、大气环境 (1)已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文明施工,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2)施工期细碎物料运输篷布遮盖,村庄路段减速慢行,并及时清扫洒落在路面的泥土等。对堆存的临时表土、沙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3)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已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 (4)燃油机械已定期维护,保证排放废气污染物满足相关的标准。 8、地表水环境 (1)基础浇筑混凝土现场拌和加入的水适量,未产生多余废水;混凝土基础养护保湿水采取少量多次施水,通过自然蒸发。 (2)每个塔基施工区已设置0.3m3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 (3)线路跨越**河水体处采用牵张力放线和无人机放线工艺,对地表水的扰动较小。 (4)未向河道排放污水和废渣,基础开挖集中在旱季进行,采取高低脚,并根据地形修建护坡、排水沟及截洪沟,未发生因雨水冲刷导致的水土流失。 (5)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未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6)线路施工人员租赁周边居民空闲房屋,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户家中的旱厕或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堆肥或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施工营地如厕使用旱厕,粪便用于堆肥,其余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7)对跨越水体的水环境保护措施:①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未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已尽可能远离河岸。②未向水体排放油类,未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未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③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未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妥善处置,未排入水体,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9、声环境 根据回顾调查及现场踏勘 (1)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2)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未鸣笛、减速慢行;临近村庄施工时,高噪声设备使用时段错开午休时间。 (3)尽量错开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 (4)未在夜间施工。 10、固体废物 (1)上层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或复耕;下层土夹石挖方用于塔基回填和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未设置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 (3)租用民房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附近村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置;塔基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并处置。 11、电磁环境 (1)已根据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 (2)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6.5m;经过居民区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2m。 (3)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4)项目220kV单回线路跨越一层坡/平顶和二层坡/平顶建筑、下相导线对建筑物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m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得小于12m(跨越一层坡/平顶)和13m(跨越二层坡)/12m(跨越二层平顶)。 二、运营期 1、生态 (1)已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没有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3)线路安装驱鸟器和醒目标识,未发生鸟撞情况。 (4)监测输电线路的运行安全,降低和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5)检修人员生活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与废水,在检修完成后带离集中处理。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已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声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设备采购时,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降低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输电线路设备维修和更换产生的废旧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2)线路沿线修剪后的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 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污废水产生,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已加强教育,避免线路维护人员在沿线水体内随意丢弃废弃物,对水质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施工期及调试期未发生发生森林火灾事故。运营期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已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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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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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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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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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植物保护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一旦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应立即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并优先考虑予以避让,对确实不能避让的,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移植。移栽时遵循就近移栽,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3)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并提前培育种苗。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同时估算生态补偿费,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顺利实施。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应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在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要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林业部门等专业人员;鸟窝移到非施工区,幼鸟****林业局****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5)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生境和栖息地。 2.2鸟类保护措施 (1)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加强人员监管,禁止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必要时可有针对性地为鸟类制作生态型人工鸟巢,让鸟儿“安家落户”,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输电线路的鸟害风险,同时保护鸟类。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优化塔基位置,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避免大开挖。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优先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并通过播撒草籽、补植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4)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施工,林木砍伐情况以林勘报告结论为准,杜绝非法采伐和超范围使用林地。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不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优先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必须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缴纳或者补足涉及基本农田保护耕地造地费。 6、妥善处理好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并做好水土保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 (3)已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成活率较高。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已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已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 (5)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动物生境和栖息地得到恢复。 2.2鸟类保护措施 (1)已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已加强人员监管,未发生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未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 (3)施工均在白天,未在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已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已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塔基位置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项目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已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4)已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未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未超计划占地,未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已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未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已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本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已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6、水生生态 (1)上层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或复耕;下层土夹石挖方用于塔基回填和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未设置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 (3)租用民房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附近村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置;塔基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并处置。 (4)已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5)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期未设置废水排放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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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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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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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植物保护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一旦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应立即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并优先考虑予以避让,对确实不能避让的,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移植。移栽时遵循就近移栽,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3)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并提前培育种苗。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同时估算生态补偿费,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顺利实施。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应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在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要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林业部门等专业人员;鸟窝移到非施工区,幼鸟****林业局****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5)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生境和栖息地。 2.2鸟类保护措施 (1)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加强人员监管,禁止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必要时可有针对性地为鸟类制作生态型人工鸟巢,让鸟儿“安家落户”,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输电线路的鸟害风险,同时保护鸟类。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优化塔基位置,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避免大开挖。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优先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并通过播撒草籽、补植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4)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施工,林木砍伐情况以林勘报告结论为准,杜绝非法采伐和超范围使用林地。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不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优先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必须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缴纳或者补足涉及基本农田保护耕地造地费。 6、妥善处理好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并做好水土保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 (3)已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成活率较高。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已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已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 (5)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动物生境和栖息地得到恢复。 2.2鸟类保护措施 (1)已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已加强人员监管,未发生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未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 (3)施工均在白天,未在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已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已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塔基位置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项目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已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4)已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未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未超计划占地,未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已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未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已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本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已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6、水生生态 (1)上层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或复耕;下层土夹石挖方用于塔基回填和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未设置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 (3)租用民房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附近村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置;塔基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并处置。 (4)已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5)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期未设置废水排放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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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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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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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应立即联系当地森林消防部门,及时切断电路,通知附近居民有序撤离,本项目不额外设置消防装置。运营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及调试期未发生发生森林火灾事故。运营期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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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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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应立即联系当地森林消防部门,及时切断电路,通知附近居民有序撤离,本项目不额外设置消防装置。运营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及调试期未发生发生森林火灾事故。运营期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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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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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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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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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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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植物保护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一旦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应立即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并优先考虑予以避让,对确实不能避让的,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移植。移栽时遵循就近移栽,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3)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并提前培育种苗。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同时估算生态补偿费,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顺利实施。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应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在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要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林业部门等专业人员;鸟窝移到非施工区,幼鸟****林业局****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5)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生境和栖息地。 2.2鸟类保护措施 (1)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加强人员监管,禁止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必要时可有针对性地为鸟类制作生态型人工鸟巢,让鸟儿“安家落户”,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输电线路的鸟害风险,同时保护鸟类。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优化塔基位置,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避免大开挖。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优先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并通过播撒草籽、补植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4)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施工,林木砍伐情况以林勘报告结论为准,杜绝非法采伐和超范围使用林地。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不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优先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必须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缴纳或者补足涉及基本农田保护耕地造地费。 6、妥善处理好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并做好水土保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 (3)已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成活率较高。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已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已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 (5)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动物生境和栖息地得到恢复。 2.2鸟类保护措施 (1)已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已加强人员监管,未发生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未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 (3)施工均在白天,未在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已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已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塔基位置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项目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已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4)已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未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未超计划占地,未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已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未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已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本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已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6、水生生态 (1)上层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或复耕;下层土夹石挖方用于塔基回填和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未设置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 (3)租用民房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附近村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置;塔基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并处置。 (4)已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5)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期未设置废水排放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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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植物保护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一旦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应立即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并优先考虑予以避让,对确实不能避让的,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移植。移栽时遵循就近移栽,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3)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并提前培育种苗。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同时估算生态补偿费,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顺利实施。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应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在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要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林业部门等专业人员;鸟窝移到非施工区,幼鸟****林业局****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5)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生境和栖息地。 2.2鸟类保护措施 (1)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加强人员监管,禁止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必要时可有针对性地为鸟类制作生态型人工鸟巢,让鸟儿“安家落户”,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输电线路的鸟害风险,同时保护鸟类。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优化塔基位置,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避免大开挖。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优先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并通过播撒草籽、补植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4)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施工,林木砍伐情况以林勘报告结论为准,杜绝非法采伐和超范围使用林地。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不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优先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必须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缴纳或者补足涉及基本农田保护耕地造地费。 6、妥善处理好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并做好水土保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 (3)已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成活率较高。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已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已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 (5)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动物生境和栖息地得到恢复。 2.2鸟类保护措施 (1)已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已加强人员监管,未发生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未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 (3)施工均在白天,未在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已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已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塔基位置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项目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已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4)已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未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未超计划占地,未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已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未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已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本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已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6、水生生态 (1)上层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或复耕;下层土夹石挖方用于塔基回填和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未设置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 (3)租用民房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附近村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置;塔基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并处置。 (4)已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5)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期未设置废水排放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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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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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应立即联系当地森林消防部门,及时切断电路,通知附近居民有序撤离,本项目不额外设置消防装置。运营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及调试期未发生发生森林火灾事故。运营期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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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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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植物保护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一旦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应立即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并优先考虑予以避让,对确实不能避让的,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移植。移栽时遵循就近移栽,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3)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并提前培育种苗。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同时估算生态补偿费,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顺利实施。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应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在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要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林业部门等专业人员;鸟窝移到非施工区,幼鸟****林业局****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5)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生境和栖息地。 2.2鸟类保护措施 (1)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加强人员监管,禁止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必要时可有针对性地为鸟类制作生态型人工鸟巢,让鸟儿“安家落户”,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输电线路的鸟害风险,同时保护鸟类。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优化塔基位置,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避免大开挖。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优先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并通过播撒草籽、补植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4)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施工,林木砍伐情况以林勘报告结论为准,杜绝非法采伐和超范围使用林地。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不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优先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必须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缴纳或者补足涉及基本农田保护耕地造地费。 6、妥善处理好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并做好水土保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 (3)已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成活率较高。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已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已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 (5)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动物生境和栖息地得到恢复。 2.2鸟类保护措施 (1)已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已加强人员监管,未发生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未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 (3)施工均在白天,未在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已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已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塔基位置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项目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已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4)已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未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未超计划占地,未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已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未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已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本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已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6、水生生态 (1)上层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或复耕;下层土夹石挖方用于塔基回填和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未设置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 (3)租用民房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附近村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置;塔基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并处置。 (4)已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5)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期未设置废水排放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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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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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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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应立即联系当地森林消防部门,及时切断电路,通知附近居民有序撤离,本项目不额外设置消防装置。运营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及调试期未发生发生森林火灾事故。运营期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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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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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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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应立即联系当地森林消防部门,及时切断电路,通知附近居民有序撤离,本项目不额外设置消防装置。运营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及调试期未发生发生森林火灾事故。运营期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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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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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植物保护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一旦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应立即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并优先考虑予以避让,对确实不能避让的,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移植。移栽时遵循就近移栽,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3)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并提前培育种苗。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同时估算生态补偿费,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顺利实施。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应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在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要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林业部门等专业人员;鸟窝移到非施工区,幼鸟****林业局****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5)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生境和栖息地。 2.2鸟类保护措施 (1)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加强人员监管,禁止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必要时可有针对性地为鸟类制作生态型人工鸟巢,让鸟儿“安家落户”,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输电线路的鸟害风险,同时保护鸟类。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优化塔基位置,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避免大开挖。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优先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并通过播撒草籽、补植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4)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施工,林木砍伐情况以林勘报告结论为准,杜绝非法采伐和超范围使用林地。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不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优先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必须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缴纳或者补足涉及基本农田保护耕地造地费。 6、妥善处理好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并做好水土保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 (3)已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成活率较高。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已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已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 (5)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动物生境和栖息地得到恢复。 2.2鸟类保护措施 (1)已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已加强人员监管,未发生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未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 (3)施工均在白天,未在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已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已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塔基位置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项目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已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4)已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未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未超计划占地,未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已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未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已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本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已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6、水生生态 (1)上层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或复耕;下层土夹石挖方用于塔基回填和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未设置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 (3)租用民房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附近村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置;塔基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并处置。 (4)已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5)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期未设置废水排放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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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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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应立即联系当地森林消防部门,及时切断电路,通知附近居民有序撤离,本项目不额外设置消防装置。运营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及调试期未发生发生森林火灾事故。运营期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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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N46-N49 杆塔与曼恩线路N4-N1杆塔同塔架设,杆塔不在本项目建设。 2、施工道路以S228、S320为主,乡村道路、机耕道路为辅,无需**施工道路。 3、生活营地租用闲置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自建化粪池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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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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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植物保护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一旦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应立即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并优先考虑予以避让,对确实不能避让的,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移植。移栽时遵循就近移栽,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3)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并提前培育种苗。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同时估算生态补偿费,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顺利实施。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应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在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要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林业部门等专业人员;鸟窝移到非施工区,幼鸟****林业局****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5)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生境和栖息地。 2.2鸟类保护措施 (1)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加强人员监管,禁止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必要时可有针对性地为鸟类制作生态型人工鸟巢,让鸟儿“安家落户”,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输电线路的鸟害风险,同时保护鸟类。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优化塔基位置,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避免大开挖。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优先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并通过播撒草籽、补植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4)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施工,林木砍伐情况以林勘报告结论为准,杜绝非法采伐和超范围使用林地。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不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优先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必须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缴纳或者补足涉及基本农田保护耕地造地费。 6、妥善处理好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并做好水土保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段。剥离土收集保存用于后期基础回填或覆土绿化,暂存过程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施工中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 (3)已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如**松、火棘等)进行植被恢复,成活率较高。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2.1一般措施 (1)已根据野生鸟类和兽类的生活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2)已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3)施工中,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 (5)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动物生境和栖息地得到恢复。 2.2鸟类保护措施 (1)已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和生境的影响。 (2)已加强人员监管,未发生捕鸟、掏蛋、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行为,在施工中未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 (3)施工均在白天,未在夜间施工。 (4)科学划分涉鸟故障重点防护时段和区段,有针对性地制订护鸟巡护计划,实现“鸟-线(输电线)”双向联合保护,输电线路呈警示色。提高线路可视性,降低撞线发生率。 (5)杆塔安装护鸟器、护鸟板、防鸟刺等。 2.3人象冲突防护措施 (1)运营期线路巡查工作开展前,与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保持沟通,提前预警亚洲象活动等。 (2)已咨询地方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亚洲象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关应急避险措施。 (3)已加强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象冲突逃生、应急避险等相关知识培训。 3、公益林植物保护措施 (1)塔基位置选择植被稀疏的区域;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保导线与树木的净空垂直距离在7.5m及以上。 (2)项目采用无人机、牵引力放线;临时施工道路利用公益林内已有的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 (3)开挖土方暂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已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4)已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公益林外并按要求处置。 (5)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穿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在导线最大弧垂时对树木最小垂直净空距离在10.6m~31.6m之间,工程未对穿越生态红线区的树木进行砍伐。塔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3.5m,施工时避绕。优化临时工程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 (2)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未超计划占地,未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利用现有道路,人畜运输路线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 (4)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5)架线施工时,选用无人机、牵引力防线,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扰动。 (6)已强化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7)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5、耕地保护措施 (1)划定施工范围,未超范围踩踏压实耕地。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清除余料和残渣,已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3)占用耕地施工剥离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本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已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6、水生生态 (1)上层表土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或复耕;下层土夹石挖方用于塔基回填和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未设置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 (3)租用民房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附近村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置;塔基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并处置。 (4)已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5)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期未设置废水排放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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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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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应立即联系当地森林消防部门,及时切断电路,通知附近居民有序撤离,本项目不额外设置消防装置。运营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及调试期未发生发生森林火灾事故。运营期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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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