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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年产2万吨水处理剂、4万吨表面活性剂、5万吨润滑油产品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年4月15日我局拟对****年产2万吨水处理剂、4万吨表面活性剂、5万吨润滑油产品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43-****197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渤海十八路669号
邮编:256600
|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水处理剂、4万吨表面活性剂、5万吨润滑油产品项目(二期)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新海化工产业园重岳路6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典图****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20000万元建设的(二期)项目将实现一期项目部分原料实现自产,建设7500吨水处理剂生产装置及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水处理剂单体全部自用于项目一期作为原料使用;建设17700吨表面活性剂生产装置及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其中5200吨表面活性剂自用于项目一期作为原料使用,12500吨表面活性剂进行外售。 |
| 拟采用环保措施 | (一)施工期(二)营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