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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立项**县新州镇民强村者宽屯至那乾两社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项目屯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意建设**县新州镇民强村者宽屯至那乾两社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新州镇民强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混凝土墩29.5米,挡土墙1009.04立方米,修复水毁路面39米,面积175.5平方米,破除道路138.38平方米,混凝土排水沟144.13米,开挖土石方4290.6立方米。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下一阶段工作。
隆林****改革局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6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