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 委托,拟对****年度经营性材料PE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经营性材料PE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三、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PE管材及管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材料单价,供货期限2年,按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投标文件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标书代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 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领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领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5月7日 9:30(**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八、开标地点: **** 。标书代写
九、本投标邀请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省**市**县相如大道232号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59****0368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县****广场政务综合大楼四楼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1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