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租赁户外LED屏发布法治宣传广告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租赁户外LED屏发布法治宣传广告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广场户外LDE大屏,人流量大,无遮挡,视觉效果好,可视距离长;播出时间和频次:单条15秒,大屏幕播出120次,连续播出12个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广场租赁户外LED大屏用于发布法治宣传广告等信息,时代广场大屏位于**市西大桥核心商圈,是首府高端5A级商务大厦,是西北最大,是**市唯一一块高清P4大屏,广告内容显著,受众面广,视觉冲击强,宣传效果好,********广场LED大屏独家授权经营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财政部74号令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有独家授权的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区)云**街499号温商CBD中****广场A段)办公510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4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宋乐淼
联系电话:159****0904
联系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市新泉街626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482
联系地址:****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蔡海波
联系电话:135****9683
联系地址:**市**区南**路1956****广场A座1603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租赁户外LED屏发布法治宣传广告服务(论证意见).pdf (675.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