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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公开分类 | |
| 发布单位 | **** | 发布日期 | 2026-04-15 |
| 文 号 | 主题词 |
由嘉****公司****花园项目(涉及幢号:1#-13#、19#-21#、27#-29#、35#-37#及4.5.6#地下车库),交付使用已满8年。根据《**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建设厅关于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操作流程》等相关规定,保修金管理机构应当将拟退还物业保修金事宜在相关物业小区内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将退还该项目的物业保修金。
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业主、业主委员会、****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对该项目物业保修相关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提出。书面异议应当载明不予退还物业保修金的理由、异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业主有异议的,****委员会及物业服务****委员会或者未聘****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单位:**市****
联系地址:**市**区凌公塘路1733号503室
联系电话:0573-****3248
**市****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