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隆林各****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重新审批**县介廷乡弄昔村卡乐屯、那达村坡斜屯、弄昔村马背梁屯通屯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我县农村基础实施产生积极的影响,为项目实施地的群众带来重要的利益,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原则同意建设**县介廷乡弄昔村卡乐屯、那达村坡斜屯、弄昔村马背梁屯通屯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介廷乡弄昔村、那达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路基4.5米、路面硬化3.5米、厚度0.18米,路肩、水沟、涵洞等,里程全长9.7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457.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98万元,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59.7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62.51万元,占投资比的40.8%。
六、废止《关于**县介廷乡弄昔村卡乐屯、那达村坡斜屯、弄昔村马背梁屯通屯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2026〕25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并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水平,防止再次出现变更调整现象。
隆林****改革局
202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6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