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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项目位于**县城华润大道,项目一期(恒锦组团)16#-20#楼原审批方案存在凹槽,部分业主交付后进行搭建使用。为确保安全和建筑外观统一,开发企业向我局申请:对16#-20#楼凹槽部分增加设备平台;另外,在项目区内三纵路与10#、11#楼交接处设置充电车位。
为加强公众参与,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充分发挥公众在我县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广场项目(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平面图进行批前公示,社会各界尤其是利害关系人如有建议意见或要求听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3日
联系电话:0851-****1026
邮寄地址:****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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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