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

审批
宁夏-银川-灵武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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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26-04-15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灵东地(协)[2026]-05号

项目名称:****集团****公司浓盐水分盐及**化利用改造项目-管廊工程

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面积:1854平方米(2.78亩)

土地位置:蒸发塘连接线道路西侧及国能南**侧(详见附件位置示意图)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50年

(二)灵东地(协)[2026]-06号

项目名称:**中科集中供热技改项目(厂外蒸汽管网工程宁东段)

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面积:16956平方米(25.43亩)

土地位置:碳基新材料产业区(详见附件位置示意图)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供热用地)

出让年限:50年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灵东地(协)[2026]-05号

该项目主要建设1套71.4万立方米/年浓盐水分盐及**化利用装置,配套建设1座库容2.5****填埋场及相关辅助设施。

(二)灵东地(协)[2026]-06号

主要建设一条长约6.9公里供汽管线。

三、公告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截止。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意向用地。

地址:****市**市宁东镇长城路67号企业总部大楼10******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先生 0951-****652

五、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营许可资质

六、确定供地方式

1.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确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纳。

2.建设要求。受让人应按照地块规划条件和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3.出让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不含地上附着物价款。

附件:

1.****集团****公司浓盐水分盐及**化利用改造项目-管廊工程地块位置示意图

2.**中科集中供热技改项目(厂外蒸汽管网工程宁东段)地块位置示意图

3.《用地申请书》


附件下载:附件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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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