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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公司向我局申请对****公司年产2万吨新能****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审批。经审查,该项目的有关技术指标为总建设用地面积17842.34㎡(26.764亩);计容总建筑面积50129.40㎡;总建筑面积50129.40㎡:生产车间44271.01㎡,宿舍楼5805.05㎡,门卫53.34㎡;容积率2.81;建筑密度51.39%;绿地率5.0%;机动车停车位13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90个。(详见附图),现予以公示。
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的五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7日
联系电话:****5169
联系单位:****(塘下大道与实验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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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