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审批〈庄溪至高桥片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庄溪至高桥片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县都镇湾镇庄溪村、高桥村、金福村。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建设有助于直接连通高桥、樟木垒半岛与庄溪集镇,有效改善庄溪村、高桥村及樟木垒半岛片区交通条件薄弱、居民出行不便、物资流通不畅的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题,打通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该片区是茶叶、栀子等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因缺乏高标准产业配套道路,农资运输与农产品外销成本较高,制约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项目实施能够打通产业运输瓶颈,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业效益,为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推动乡村**提供坚实交通支撑。同时,项目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强化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筑牢脱贫基础、巩固脱贫成效。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建设里程为2.713公里,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I类),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其中:路面宽度6米,路基宽度6.5米,采用5cm厚石渣垫层、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cm厚中粒式普通沥青砼AC-16C面层,路肩25cm及水沟、安防等附属设施工程。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计划总投资49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常态化帮扶资金300万元,交通补助资金100万元,剩余部分地方自筹。
六、计划工期
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2026年5月开工,2026年11月完工。
七、效益评价
该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改善区域公路交通条件,完善农村公路路网,打通交通不畅区域,拓展交通骨架,实现“由线成网、由窄变宽、由通到畅”,对提升区域交通运输网络具有重要意义。
八、招投标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要求,同意该工程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用委托招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对勘察、设计、监理、其他不采用招标方式。
请接此批复后,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报批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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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
附件
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庄溪至高桥片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 | ||||||
| 设 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 他 | √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做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4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