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南河**镇段支流河道治理工程 已由**市****委员会 以 **发改审〔2026〕1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及项目法人多渠道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区**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河道治理 6.62km,**护岸 4.52km,**防浪墙 3.17km ,**道路 3.89km。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7992.10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6025.5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215.71万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水利工程相关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地质勘察、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补充设计、设计变更内容完善、施工期服务、完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配合项目业主办理各项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提供相应资料;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包含送审资料要求等)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书);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内容。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区汉丰街道**大道中段157号 | 地 址: | **市**区汉丰街道百城街南五路24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邱睿 | 项目负责人: | 彭宏亚 |
| 电 话: | 182****8187 | 电 话: | 135****2387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 监督部门: | **市开****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89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