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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安置区、**高速安置区、乡村集体文化基础设施等项目)》已于2026年4月15******局批准。
通过编制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将**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安置区等项目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非建设用地的99.2164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99.2164公顷。
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共涉及80个使用地块,面积合计99.2164公顷,涉及宝光街道、潘州街道、山美街道、**街道、石仔岭街道、曹江镇、大坡镇、东岸镇、分界镇、根子镇、古丁镇、荷花镇、南塘镇、**镇、沙田镇、深镇镇、**镇、**镇、云潭镇、长坡镇、**镇21个镇(街道)。
本次方案的项目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后更新数据)、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不涉及占用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开发区****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属于《******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1种、第2种和第5种情形,符合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要求。
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可向****咨询,咨询电话:0668-****679。
附件:1.ZZ001-ZZ080使****规划局部图
2.ZZ001-ZZ080使****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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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