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然**部统一安排,依据《******厅关于印发〈**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6〕52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工作。目前,动态维护方案已形成草案,为提升规划科学性、合理性与可实施性,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公示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三、意见反馈方式:社会各界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邮件或信函外标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字样,并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便沟通)。
联系电话:0870-****641
电子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市**区**大道348号****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草案公示稿)
一、工作目的
高质量支撑“十五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为推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更好地适配新发展阶段要求,动态维护工作主动衔接各行业、各部门“十五五”规划,保障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空间需求,强化规划对项目落地的前置引领和要素保障作用,为**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空间保障。
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在严守耕地保护、生态安全、城镇发展底线前提下,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规划分区、用地结构、乡镇功能定位、中心**布局等内容开展正向优化,化解历史遗留矛盾、规划冲突和实施障碍,提升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水平。
提升规划治理能力和实施效能。通过动态维护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与弹性适配相结合,增强规划在空间治理、**配置、用途管制中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工作原则
坚守底线,格局稳定。严守空间安全底线,不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改变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和格局。
正向优化,提升效能。规划动态维护须符合正向优化标准,推动空间布局更合理、**利用更高效、功能品质有提升。
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强化市、县分级落实的责任体系,市级负责推进本级动态维护方案编制,统筹、审核把关所辖县(市、区)相关成果,县级负责组织编制本级动态维护方案。
程序完备,成果完整。严格执行方案编制、征求意见、成果公示、审核审查、报批备案等程序,成果规范完整。
三、工作范围
本次动态维护范围与已批复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保持一致。
四、动态维护重点内容
(一)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
1.调整规模
本次拟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局部优化,**市拟优化调出永久基本农田6.32万亩,拟调入永久基本农田8.80万亩。调整后,全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04.67万亩,满足上级下达任务指标、正向优化的要求,实现总量不减、质量有升、布局更优的目标。
2.调整成效
一是清理整治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地、不稳定耕地、细碎破碎地块以及与生态保护、重大项目冲突等问题地块,提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和质量等级。二是有效保障“十五五”期间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空间需求,化解项目落地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三是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功能,推动耕地保护与城乡发展、生态保护协同共进。
(二)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
1.调整规模
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估和重点项目实施需求,**市拟调出生态保护红线46.0505公顷,拟调入生态保护红线46.0711公顷。调整后,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88808.5078公顷,满足上级下达任务指标、正向优化的要求。
2.调整成效
一是系统化解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突出的矛盾冲突,提升红线管控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二是提升生态保护红线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生态安全保障功能,筑牢滇东北生态安全屏障。
(三)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
1.调整规模
结合城镇发展实际、近期建设计划和重点项目布局,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市拟调出城镇开发边界663.6893公顷,拟调入城镇开发边界2037.3103公顷。调整后,全市城镇开发边界规模21276.1943公顷,全市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保持不变,满足上级下达任务指标、正向优化的要求。
2.调整成效
一是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布局,剔除边界内生态敏感区、优质耕地、历史冲突等地块,使城镇空间更集约、边界更规整、管控更精准。二是保障市、县两级近期重点产业项目、民生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用地需求,推动项目依法依规落地实施。三是引导城镇紧凑发展、集约发展,遏制无序扩张,提升城镇空间治理精细化水平。
(四)乡镇主体功能定位优化调整
结合各乡镇**禀赋、发展条件、主导产业方向和上位规划要求,对28个乡镇主体功能定位进行优化调整,其中涉及**区1个,**县1个,**县8个,镇**6个,**县2个,**县4个,**县6个。重点清理原功能类型过多、**支撑不足、与发展实际不符的叠加功能,规范乡镇功能分类,明确主导发展方向。通过优化调整,使乡镇主体功能更清晰、特殊功能更精准,更好支撑乡村**、县域经济发展和差异化空间管控,促进乡镇特色化、高质量发展。
(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优化调整
删除了原规划中确定的“专项规划编制清单”,明确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明确了专项规划按需编制的核心要求,可有效缓解各级专项规划类型繁杂、内容重复等问题。
(六)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动态更新
全面对接“十五五”规划和各行业部门发展需求,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进行年度更新。本次维护共增补项目519个,其中交通135项、水利112项、能源115项、电力1项、通讯2项、环保4项、旅游5项、民生37项、产业34项、其他74项;项目名称发生变化进行更名的项目11个。
通过项目清单动态维护,强化规划对项目的统筹引领,保障重点项目空间落位,提升规划实施的实效性;全面衔接市级“十五五”发展规划及各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协同推进专项规划落地、重大项目谋划、选址选线方案比选等任务,统筹平衡空间需求,有效保障“十五五”期间各行各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为项目实施提供规划要素保障,助力项目顺利推进。
****中心**规划内容优化调整
依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调整成果,结合已批详细规划、城市更新、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需求,****中心**边界、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城市重要控制线、城乡用地布局等内容进行系统优化。****中心**发展方向,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保障重大公共服务、市政交通、生态绿地等项目落地,完善城市蓝绿空间系统,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安全韧性和综合承载能力,支撑中心**高质量发展。
(八)其他规划内容优化调整
在坚守底线、正向优化的前提下,结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调整、重点项目更**部门意见,同步对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全域用地布局、规划管制规则、规划文本图表等内容进行系统性优化完善。进一步化解规划实施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理顺用途管制规则,提升规划成果的完整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总体规划与发展实际、管控需求高度适配。
五、动态维护方案可行性分析
(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本次动态维护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以及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上位规划管控规则**策要求,维护程序合法、内容合规、成果规范。
(二)符合技术标准规范
本次动态维护严格按照国家、省发布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数据库标准、成果规范和动态维护技术要求开展工作,规划调整逻辑清晰、数据准确、边界一致,成果符合技术要求。
(三)严格落实正向优化要求
本次动态维护均为符合政策导向的正向优化,不突破约束性指标、不降低管控要求、不破坏生态格局、不弱化耕地保护,实现严守底线,优化布局,化解矛盾,提升效能的总体目标。
(四)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本次动态维护紧密结合**市“十五五”发展目标、重大项目布局和城乡建设实际,充分衔接各部门、各县(市、区)发展诉求,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具有发展引领性和实施可行性。
六、公示说明
1.公众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时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以便及时沟通回复。
2.本次公示仅为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环节,不作为最终审批依据,方案将根据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3.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异议,将按规定程序推进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