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应急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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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度应急零星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崇文路68号19幢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27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应急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20万元。采用工程总金额下浮率报价,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工程量计算且不得超过20万元,工程总金额按审定金额(含税)×(1 - 下浮率)计算,每累计完成5万元开展一次阶段性审计,直至额度全部使用完毕。

采购需求:年度应急零星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每累计完成5万元开展一次阶段性审计,直至额度全部使用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条件: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0月—2026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缴费证明【加盖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崇文路68号19幢1-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发送材料至****@qq.com(QQ邮箱)并电话137****0529告知,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崇文路68号19幢1-101室

磋商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封面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

地点:****(**市**区崇文路68号19幢1-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7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崇文路68号19幢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本磋商公****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www.****.c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标书代写

4、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5、****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标书代写

6、****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七、11.③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七、11.③条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9、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0、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永阳街道分**路71号

联系方式:高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崇文路68号19幢1-101室

联系方式:周工 137****0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13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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