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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2026年**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招投标调研第二次公告
为落实《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与人员配置,加强大众心理健康宣教,提高心理危机干预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规定,**市****(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现就2026年**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招投标调研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0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2026年**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预算:10万元(含税费,一次性包干)。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服务地域:****、****社区****中心、****社区****中心(供应商需按要求在上述三个点位完成服务)。
5.**分配:服务合同中的总服务包(包括专家门诊、个案咨询、团体辅导、健康讲座等)按“****中心50%,殿前和江头两家社卫各25%”的比例分配。
02-项目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
按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检查内容》的要求,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专业技能辅导、心理健康测评、特殊人群咨询等项目。具体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如下:
03-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供应商需在该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不得逾期。
04-收费标准
05-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要求。标书代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标书代写
5.须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社会工作、健康服务(或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相关类别;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与类似项目经验;拥有支撑项目实施的专业团队,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6.供应商应自主承担本项目,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供应商需提供项目相关专业人员(含心理专家、心理咨询师)的驻场服务承诺函(需加盖公章),明确承诺所有配置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告服务要求按时到场提供服务,坚决杜绝“挂名专家”“挂名咨询师”等违规现象;后续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须与本次提交的、符合本公告招标资质要求的专家及咨询师保持一致,确保项目服务质量达标,若擅自更换人员,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06-调研文件要求
1.报价表:需包含专家门诊、个案咨询、团体辅导、健康讲座等全部服务项目的报价明细,明确单价、单次服务费用、预计总费用、合计金额等相关信息(报价需符合项目预算10万元上限要求,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加盖供应商公章。
2.企业代表的法人授权书(需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如实填写,加盖供应商公章)。
4.股权穿透图:需清晰完整,明确股东构成、控股比例等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在有效期内)。
6.****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7.近3年有类似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专业人员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心理专家、心理咨询师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须在对应资质文件上备注该人员符合下述界定标准中的具体条款;所有人员资质需严格遵循以下界定标准执行,不符合标准的,视为无效材料。
心理专家: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2017年前人社部颁发的原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②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咨询师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③****协会中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④社会工作师(中级)证书;⑤卫健委职称的心理治疗师(中级/主管)证书;⑥精神科执业医师(含助理)证书。
心理咨询师: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2017年前人社部颁发的原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②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咨询师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初级及以上);③****协会初级心理咨询师证书;④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工证)证书;⑤卫健委职称的心理治疗师(初级/师级)证书。
9.以上所有调研材料需一式两份,均加盖公章,递交至指定地点;递交地址:**区五缘西二里62****医院四楼健教疾控科;联系人:王医生;联系电话:0592-****895(工作日内接听)。
10.调研文件需严格按照本公告第六条1-8项的顺序整理,附详细材料目录(标注页码),装订规范,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11.申报期限: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2日(工作日内),逾期递交的调研文件不予受理。
07-其他说明
1.本次调研仅为采购单位了解供应商资质、报价及服务能力的参考,不构成正式采购要约,采购单位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调研结果。
2.供应商提交的调研文件及相关材料均由采购单位留存,不予退还。
3.供应商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伪造资质等情况,将取消其调研资格,并列入采购单位不良**名单,****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门市****负责解释,若有疑问,可联系联系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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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告知书.doc
廉洁履约承诺书.docx
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docx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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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