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科技产业园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针对潜在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定标响应材料纸质版《 价格因素》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如果需要是否可以提供《投标函》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开评标阶段的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相应分值,不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问题2:若投标人业绩为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城市主干道工程,但“**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的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截图”未体现该道路业绩为“城市主干道”,投标人提供竣工图或业主证明等经过业主盖章认可的其他材料,招标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发改批复文件或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问题3:招标文件P24页,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规定计算的投标报价分由 高到低排序,选取前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递补进入评审)。如评审合格的定标候选人不足5家时,则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4项确定的名次每次递补3名进入评审(如果剩余投标人不足3 名的,剩余投标人全部进入评审),直至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5 家为止(如评审合格的总投标候选人数少于5家但不少于3家的 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不一 致的,以本条款为准)。****委员会推荐的 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1个”。及30页,40项34.2条款中其他19.1:“推荐定标候选人(1)定标候选人推荐规则:本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B 类(8%≤K<12%)(含 8%,不含 12%)。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4 项规定计算的投标报价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取前 5 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递补进入评审)。如评审合格的定标候选人不足 5 家时,则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4 项确定的名次每次递补 3 名进入评审(如果剩余投标人不足 3 名的,剩余投标人全部进入评审),直至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5 家为止(如评审合格的总投标候选人数少于 5 家但不少于 3 家的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有效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 1 个”。 问题1:未明确推荐定标候选人数,请明确定标候选人数量是5名(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还是5家 问题2:选取前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递补进入评审),如果经评审均合格,前5名投标人是否全部推荐定标候选人,请明确请回复是或否,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选取前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递补进入评审),如果经评审均合格,前5名(包含并列名次的投标人)投标人全部推荐定标候选人。
问题4:若投标人业绩为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城市主干道工程,但“**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的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截图”未体现该道路业绩为“城市主干道”,但合同或竣工验收材料上明确业绩为“城市主干道”,招标人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发改批复文件或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问题5:鉴于本项目定标要素条件严苛,建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保障项目充分竞争。
回复: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问题6: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城市主干道工程及以上业绩。城市主干道工程如何定义
回复: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道路分级 :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具体参数及技术指标详见《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
问题7:根据定标办法附表实力要素,企业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城市主干道工程及以上业绩,若我司提供的业绩为快速路业绩和道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给予明确回答,不要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依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快速路(不含改造工程)属于城市主干道工程及以上。
问题8:4.29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科技产业园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定标实力因素中,要求提供中标公告及中标公告的网站截图,是否两样都要提供我司有个项目是2019年中标,由于时间较久,网站变迁等原因已搜索不到,是否提供中标公告即可
回复: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公告及中标公告的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的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问题9: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定标办法为“票决法”,但定标办法前附表中却以得分来计算定标要素。请贵司明确:本项目实际采用的定标办法究竟是“票决法”还是“评分法” 如果是“票决法”,那么定标时是否按定标要素的得分高低进行投票 在票决过程中,是否意味着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最多票数,****一中标候选人 请贵司就上述定标程序及规则作出明确说明,以避免理解偏差和后续争议。谢谢。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定标办法为“票决法”。子要素内容****委员会投票的依据。
问题10:1、招标文件第29页,即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2其他中“17、项目需提供存在危大工程清单。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第 1 节资格文件,……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投标人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中自行完善并作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废标处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其他资料中提供。”本要求与前述①②③项约定重复或矛盾,本条(P29页17条)内容是否应予删除 2、若保留第17条,投标人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中自行完善并作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废标处理。资格文件格式中未找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请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是统一提供,还是格式自拟。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40条款号34.2 其他第17条修改为“本项目需提供存在危大工程清单。本项目存在的危大工程、超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投标单位投标时应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中标后期组织专家论证(论证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危大工程清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危大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为已充分考虑到本项目施工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接受并认可了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并进行了投标报价,招标人对此不做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 37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规定》及闽建筑【2022】3 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
注: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须提供1名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安全员证书及社保凭证相关证明材料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其他资料中提供。”标书代写
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 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项号7 条款号4.2危大工程清单)自行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
问题11:定标办法中要求的: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总承包(非参建、非专业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城市主干道工程及以上业绩。工程总承包合同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业绩。
问题12:招标文件267页,定标办法,实力因素,子要素内容: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 年版) 专用本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总承包(非参建、非专业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城市主干道工程及以上业绩。 1、城市地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是否属于 城市主干道工程业绩;2、如果是城市管网工程,施工内容覆盖道路工程,是否提供相关证明能满足4000万道路部分业绩就可以**竣工验收文件或财审清单或图纸等其他证明材料能体现4000万道路工程的指标
回复:1、依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快速路为汽车专用道,设有中央分隔带,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设计车速为60-100km/h,主要承担城市主要区域间高速通行功能。城市地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不属于城市主干道工程;2、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发改批复文件或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问题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总承包(非参建、非专业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的城市主干道工程及以上业绩。 ****公司联合体完成的工程项目,对方是牵头方,我司是成员方,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报告和四库平台的施工总承包单****公司名字和两个项目经理,是否可作为我司的有效业绩
回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业绩。
问题14:本项目才有评定分离形式定标,在招标文件第24页25.3/26.1 定标方式中“定标原则:定标因素详见第3章第3节”。在招标文件及所有附件中,均未见到任何定标因素的条款。请代理明确本项目的定标因素具体有哪些条款。
回复:定标因素详见招标文件第266-268页定标办法。
问题15:1.该项目定标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公告及中标公告的网站截图,请问这是两个材料吗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网站截图或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的网站截图是否可以若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只在网站上公示,无相关公示文件,仅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网站截图和中标结果公示的网站截图是否可以 2.我单位提供的定标业绩,金额满足要求,但在四库一平台或**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上竣工验收界面未体现“城市主干道”指标,请问是否可以附上业主证明或其他能证明该业绩为城市主干道的材料用于佐证
回复16:1、实力因素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公告及中标公告的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的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2、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发改批复文件或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有虚假情况,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还应承担相应责任直至法律责任,如果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年度保证金形式,一旦放弃中标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须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2%,****交易中心年度保证金中扣除,并按照漳建工【2016】2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对此做出承诺并提供承诺保证函。承诺保证函格式自拟。
3.****建设厅发布了最新闽建筑〔2026〕4号文件。文件内容:关于暂停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自2026年3月4日起至修订文件正式出**,暂停执行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条。其中第五十条内容为:“设区市、县级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将辖区内因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以及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或发现上述行为但已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的市场主体,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并在省行政监督平台登记、公开。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管理期限为1年。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予以重点评审。”根据此文件省厅暂停了对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18.1/18.2.1条款规定的第②或③或④或⑤任意一种形式提交。
4.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00,现修改为2026年05月07日9:00,招标文件中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时间均相应顺延。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修改为2026年05月07日9:00前。标书代写
注:①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为准。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