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无人机空中监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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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无人机空中监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无人机空中监测项目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项目编号:****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对**县16个乡镇辖区进行无人机航拍巡查及数据处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期限:360日历天

2.2服务标准: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进行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并在本单位任职。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市**东街131号中小企业局南楼2楼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②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⑤主要人员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⑥按本公告第3.1(3)项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原件审验后退回,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县金村镇府城街199号

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139****974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街131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39****5606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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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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