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5047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 招标内容 |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质量保证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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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要求完成无人机模具生产、无人机复合材料壳体生产、零配件采购和组装。 |
80 (含税价) |
本项目合同周期为5个月: 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日起,T0+1.5个月内完成模型零件对应的模具加工及初样试产; 第二阶段:T0+3个月内完成4套无人机壳体生产及配件采购; 第三阶段:T0+4个月内完成无人机零配件安装与测试; 第四阶段:T0+5个月内交付实物,通过验收。 |
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说明: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项目为军选民用装备。
3.★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实际采购数量以立项批复、年度装备建设计划、装备建设方案等为准,投标人风险自担。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2026年4月15日起到2026年4月2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线上报名(中招联合平台http://www.****.cn),线下领取招标文件。
**省**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4号楼10层1039。
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将“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按照序号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作为附件上传中招联合平台进行报名审核。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招联合采购平台审核通过,完成付款后,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时须提供“1.5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原件。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付款的视为未报名成功。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同时须对网站失信名单进行核实: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政府采购网(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外网(www. plap.****.cn)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并保存查询截图存档;招标人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内)。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2026年5月8日08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026年5月8日0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省**市**区二环路西二段75号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2026年5月8日0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省**市**区二环路西二段75号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185****9603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承办单位:********公司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4号楼10层1039****办事处地址:**省绵****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4栋A座502)
邮政编码:621000
联 系 人:范女士、商女士
联系电话:131****7031、135****3504
传 真:0816-****026
电子信箱:****@cntcidc.com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 系 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028-****9832
联系地址:**省**市
投诉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3741
联系地址:**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