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人民医院综合楼DR应用项目

审批
黑龙江-大兴安岭-呼玛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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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15

项目名称 ****综合楼DR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省**地区**县长征街111号****综合楼影像科一楼DR检查室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8.08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苏**
联系人 刘伟民 联系电话 135****9918
项目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1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 于****综合楼影像科一楼DR检查室新增1台新**1000FB型摄影X射线机。 二、建设规模 使用1台新**1000FB型摄影X射线机,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630mA。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一、污染防治措施:1、机房防护设计:射线装置设有单独的机房;机房屏蔽防护及尺寸能满足标准要求;机房布局合理,有用线束不朝向门、窗、管线口等位置。2、警示标识:机房防护门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及电离辐射标识;3、通风装置:机房内设置有动力排风装置,保持良好的通风;二、安全管理措施:1、成立了辐射安全管理机构;2、制定了一系列辐射安全防护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安排参加环保系统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培训,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承诺:**** 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苏**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