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EPC)乡镇部分二(景阳)土建及管网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6-04-15 18:01:55
一、招标条件
**县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EPC)乡镇部分二(景阳)土建及管网工程材料采购,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EPC)乡镇部分二(景阳)土建及管网工程材料采购
(三)招标类别:货物招标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地点:**县
(六)最高限价:以预算评审核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材料(景观照明灯、水泥、砂石料、混凝土、管材管件、电线电缆等)含税价格为基数,采用费率报价,费率最高限价为94%;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现参考景阳土建工程量清单(附件);最终结算以发包人和承包人认可的结算审计报告中的工程量清单材料综合单价为基数乘以成交费率结算(具体材料种类以实际供货为准);在支付该款项时,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单位未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税差金额将被采购人在结算时扣除。
(七)招标范围:**县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EPC)乡镇部分二(景阳)土建及管网工程材料采购;主要包含:景观照明灯、水泥、砂石料、混凝土、管材管件、电线电缆等主要材料,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八)履约期限:以施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九)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并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沿**路六号)。
方式:1.现场免费领取,填写文件领取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是法人的出具法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自带U盘拷贝;2.或将所述资料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备注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发送至****@163.com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送达情况,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7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二)本次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三)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办公室(**县沿**路六号)。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开启
时间:2026年5月7日9:00分。
地点:****(**县沿**路六号)。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疑、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建****社区龙七路52号
联系方式:182****8000(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沿**路六号
联系方式:191****7777(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