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车间及4车间废气治理设施优化改造项目

审批
山东-烟台-芝罘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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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15

项目名称 3车间及4车间废气治理设施优化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华盛路20号****现有厂区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26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杜永恒
联系人 马克伟 联系电话 137****8357
项目投资(万元) 310 环保投资(万元) 3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对3车间、4车间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优化改造,调整排气筒设置,旨在增强废气收集与处理能力。3车间:原造粒、混合、干燥、冷却、筛分、破碎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改造后,筛分废气新增集气设施及一套布袋除尘器,通过新增一根15m高排气筒(DA020)单独排放;造粒废气由文丘里改造为两级动力波洗涤(包含一级逆喷淋和二级塔内喷淋),混合、干燥、冷却、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及两级动力波洗涤(包含一级逆喷淋和二级塔内喷淋)合并通过一根由15m改造加高至26m的排气筒(DA004)排放。4车间:原造粒、干燥、冷却、筛分、扑粉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1);改造后,筛分废气新增集气设施及一套布袋除尘器,通过新增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9)单独排放,其余废气处理设施及DA011排气筒(仍为15m)保持不变。改造后全厂共新增2根15m高排气筒(DA019、DA020),并将DA004由15m升高至26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无环保措施:
动力波洗涤水直接通过水箱定期排放至生产系统作为生产用水使用,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委托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承诺:**** 杜永恒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杜永恒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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