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投诉调解法律服务的请示
**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与执法监管的相结合,不断提高投诉调解成功率,结合《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受理调解工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工作,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投诉调解法律服务,资金来源:滇中新区财政2026年年初预算项目“市场监管与执法经费”;项目金额5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B0103(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妥否,请示。
附件:****购买投诉调解法律服务计划书
****
2026年4月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璐,0871-****2315)
附件:
****购买投诉调解法律服务计划书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与执法监管的相结合,不断提高投诉调解成功率,结合《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受理调解工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投诉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投诉调解法律服务
二、购买主体
****
三、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四、资金来源
投诉调解法律服务项目金额50.00万元,项目经费从**滇中新区财政2026年年初预算“市场监管与执法经费”中列支,预算功能科目:****805;经济科目:30227;政府经济科目:50205;资金文号:滇中财预〔2026〕1号。
五、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在202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代码为B0103(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
六、采购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要求,该项目金额50.00万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承接标准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满足服务要求所需的资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服务机构。
八、采购内容
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1.对分局各渠道收到的投诉件提供法律服务指导;
2.对投诉人进行电话调解或配合开展现场调解;
3.对信访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服务指导;
4.对消费投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
5.提供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服务,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参与分局案件讨论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参与行政复议等应诉事项;
7.配合开展执法案件评查;
8.提供法律知识培训服务;
9.对恶意或复杂的投诉件涉及的行业特点、法律知识点提供法律服务指导;
10.对分局签订的合同、法律事项程序提供法律方面的审核工作。
九、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计划在2026年5月中旬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
十、公示情况
此次采购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滇中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
十一、目标要求
通过购买投诉调解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调解受理及行政执法行为,打造“律师+执法人员”****中心,探索开展消费纠纷多元化调解,形成市场监管执法的前沿岗哨,有效推动消费维权提质增效,为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让“春城”老百姓和旅居**的消费者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信任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二、联系方式
刘璐 0871-****2315
****监管局购买投诉调解法律服务项目的回复意见
****:
来文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 版试行)》的相关规定,你单位购买的“投诉调解法律服务” 属于目录内项目。请严格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开展,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购买信息。
**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6 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