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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核技术利用》(HU1326-2023),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探伤室(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杨树乡民主村****库房北侧
建设内容:在公司库房北侧**1间工业探伤室(含迷路、源库),使用2台X射线探伤机,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使用1台γ射线探伤机,内置1枚192Ir放射源,活度为3.7×1012Bq,属于Ⅱ类放射源,用于对生产的工件进行无损检测,并配套建设操作室、走廊、暗室等。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9****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