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选单位:
陵水海风小镇商业街需确定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单位。根据比选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优质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公共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工作,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概况
陵水海风小镇商业街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667㎡,项目**2栋地下1层、地上3层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11689.49㎡,地上建筑面积7858.76㎡,地下建筑面积3830.73㎡,设计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规划机动车位118个,为满足住户充电需求,并符合相关配建要求,拟建设两轮电动车充电端口40个、25台新能源汽车7kW单枪交流慢充充电桩。
二、比选控制价
本项目建设运营资金由参选单位出资。比选单位提供场地,参选单位全部投资建设和经营维护,控制价为扣除基础电费后,比选单位分成收入不低于15%。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比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完成陵水海风小镇商业街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及运营维护,并确保充电桩通电并网、按相关规范要求,纳入**省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平台管理。
四、质量要求
具备自主产权的充电运营管理平台,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等行为,未被工信部相关部门通报,充电运营管理平台接入“**充电桩”省级监控平台。
五、工期要求
建设工期45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投资建设。合同期限10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期满,双方涉及款项结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含有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或充电服务,且经**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平台公示准入的充换电运营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以及提供充换电运营企业准入公示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度年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参选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cn)查询。****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档案查询记录截图。
5.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①允许联合体参选,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参选。
③联合体以符合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参选。
⑥与比选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参选单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⑦参选单位可为充电设备的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6.提供关于参选单位(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7.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认可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七、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单位负责组建,由5名技术、经济人员组成。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九、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十、参选文件递交时间标书代写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时间:2026年4月22 日15:45在**省陵水县黎安镇陵水黎****集团有限公司三楼2号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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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
(联系人:吴工,电话:198****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