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沂普****基地及总部项目”环评编写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沂普****基地及总部项目
2、建设地点:**省**市**市伞都大道12****园区厂房2栋
3、建设单位:****
4、建设规模:年产光学镜片单品480万片、LSU扫描模组200万套,年设计超短焦投影光机模组80套、车载抬头显示总成80套、车顶投影50套、激光大灯50套。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沂普****基地及总部项目拟选址于**省**市**市伞都大道12****园区厂房2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选址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省**市**市伞都大道12****园区厂房2栋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0****7858
(四)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见附件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你对于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你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
3、你认为该项目对社会与环境有何影响;
4、你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建议;
5、你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开展的其他建议。
(六)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