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集团****客运段2026年GLZ型列车智慧广播系统维护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载广播维护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服务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不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元)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保证金(元) |
| 1 |
包件1 |
GLZ型列车智慧广播系统维护项目 |
**地区技术服务 |
车载广播维护 |
次 |
1 |
**客运段 |
766.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客运段指定地点 |
10000.00 |
| 2 |
**地区技术服务 |
车载广播甩车 |
次 |
1 |
1078.00 |
||||||
| 3 |
**地区技术服务 |
车载广播调图更新 |
次 |
1 |
1177.00 |
||||||
| 4 |
阳安地区技术服务 |
车载广播维护 |
次 |
1 |
950.00 |
||||||
| 5 |
阳安地区技术服务 |
车载广播甩车 |
次 |
1 |
1262.00 |
||||||
| 6 |
阳安地区技术服务 |
车载广播调图更新 |
次 |
1 |
1375.00 |
||||||
| 7 |
**地区技术服务 |
车载广播维护 |
次 |
1 |
900.00 |
||||||
| 8 |
**地区技术服务 |
车载广播甩车 |
次 |
1 |
1200.00 |
||||||
| 9 |
**地区技术服务 |
车载广播调图更新 |
次 |
1 |
1300.00 |
备注:
(1)本服务内容中的数量,不作为本期服务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服务期内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3)采购范围包括:****公司**客运段2026年GLZ型列车智慧广播系统维护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本项目以投标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包件1: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后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需提供近年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2022 年—2024 年)。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报名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5日19时00分至2026年4月21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5.3标书费发票开具方式详见供应商报名操作手册。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5月11日14时30分,地点为**省**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四开标室。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n/)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新**环**路4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9-****00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樊女士
电话:029-****4247、029-****4253(服务费)、029-****4252(保证金)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007112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提出。标书代写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029-****4247、029-****4241
电子邮箱:****@163.com(异议专用)
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电话:029-****0062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
2026年4月15日